根据《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制度的通知》(金综执〔2022〕3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水法〔2021〕11号)、《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的通知》(浙消〔2022〕6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示如下: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自由裁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