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23-6189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14 |
磐卫执示〔2023〕第09号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对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信函形式反映的,以信函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一、设置单位(人):磐安县人民医院
二、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卫生所
三、拟设医疗机构名称:磐安县人民医院驻磐安县看守所卫生所
四、拟设医疗机构选址:磐安县屋楼村(看守所内)
五、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六、拟设医疗机构床位:0张(观察床1张)
七、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八、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全科医疗科
对申请人或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磐安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9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79-84661966。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