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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怎么认定?一起来看看!

发布时间: 2023-08-14 09:12 来源: 浙里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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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人刘奶奶随子女居住在杭州,因患有特殊病种,需要长期在门诊进行透析治疗。她了解到现在对于罹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群有优待政策,只需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但她不知道去哪里办。医生告诉她可以在“浙里办”上进行申请,不需要准备复杂的材料,也不需要跑窗口,轻轻松松就能在线上完成。在子女的帮助下,刘奶奶按照步骤完成申请,成功通过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是医保部门为减轻罹患特殊病种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政策。不过,需要先完成“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认定完成后,参保人员在相应疾病的门诊诊治过程中,相关费用按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结算。其中,新确诊的门诊慢特病病人认定,目前已全面要求下放至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也就是说,就医时如首次确诊门诊慢特病,不用再多跑一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可同时完成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已实现全省通办,病种认定可通过“浙里办”快捷办理!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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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一)打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事项,仔细阅读《用户须知》后点击“进入办事”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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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选择办理模式页面点击“本人办理”,选择相应情形,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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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入在线填表,按照表单提示填写信息后,点击“下一步”上传材料。共有四种医院证明材料可选择,上传其中一项即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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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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