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正式开始兑现的科技政策是2021年11月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 大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政策意见》(磐政〔2021〕109号),该政策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了对企业研发投入正反两方面的奖励。政策规定:1.企业研发费用超过100万元的,按3%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对增量部分,按5%给予最高170万元的奖励,合计一家企业最高可奖励200万元。2.在“亩均论英雄”评价中,规上企业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下调一档;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2.0%的,原则上不能评为A类。3.企业研发投入10万元以下的,对其本县地方综合贡献奖励金额下降5%。
二是突出了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政策规定:1.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由原来的20万元/家提高到40万元/家。2.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由原来的10万元/家提高到20万元/家。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规的,奖励10万元。4.在“亩均论英雄”评价中,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上调一档。
三是科技创新奖励的额度大幅度提升。除了对企业研发投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额度大幅度提升外,对其他科技创新方面的奖励也大幅度提升,科技创新奖励财政预算由每年8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以上:1.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奖励,分别由原来的20万元、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30万元。2.对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3.对创新券的补助,由30%提高到50%, 每家企业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同时,科技政策兑现也有一些限制措施,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深化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件的指导意见》(磐政办〔2022〕49号)规定:C 类企业按 80%比率享受,D类企业不能享受;二是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不能享受;三是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要达到3%以上,方能奖励。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