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的高质量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内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结合综合执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依据
省、市、县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有关方案和举措。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目标、行动内容和行动要求3个部分。
(一)总体目标。按照省、市、县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服务,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举措全力营造公开、公平、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行动内容。分六个作战单位,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综合执法服务企业”大走访、柔性执法、清廉建设等,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行动要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有机结合“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监管一件事”、“综合执法服务企业”大走访行动,切实减少烦企扰企,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主要特点
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在编制方案过程中,推出了《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一条举措》。
一是增加服务的主动意识。大力开展“综合执法服务企业”大走访行动。制定走访计划,明确走访企业,落实责任到人。通过主动“问诊”,向企业发放《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意见书》,协调解决企业“疑难杂症”,推进企业合规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强化数字化改革牵引。以“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为载体,充分利用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发挥社会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作用,统筹协调各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监管一件事”等闭环式执法行动切实减少扰企行为。
三是完善柔性执法机制。积极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告知+认罚轻处+公益减罚”等执法新模式,梳理完善并综合运用综合执法“轻微违法不罚”“首次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充分体现执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