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办理项名称:设置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主管部门: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579-84666511
四、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自然人
五、申请条件:一、户外广告设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资格(利用自有户外广告设置位设置自我宣传性户外广告的除外);3.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 4.符合本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5.符合国家部委及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二、悬挂、张贴宣传品 1.具有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场地或载体; 2.悬挂、张贴宣传品内容合法、健康; 3.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材料:1.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申请表(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供)4.户外广告设施载体不动产权证(如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或使用建筑立面的有关房屋权属证明文件)5.租赁协议(自有产权的无需提供)6.户外广告设施(载体)位置图(可用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定位)7.设置现场广告彩色效果图(弄到建筑物上);8.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安全承诺书(附件2)。
七、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八、是否需要跑腿:否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九、网办流程:打开“浙里办”APP----定位到金华市磐安县----搜索“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在线办理------登入----进入办事----按步骤上传相关资料——提交
(注意:申请人是否为设置场地所有人情况,如房子属于自己的,选“所有人申请”,如租赁,选择“非所有人申请”。申请代办情况如法人选“法定代表办理”,如委托别人办理选“授权代办”)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否
附件1: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申请表.docx
附件2: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安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