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5003X/2023-6103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0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2021年3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的“建筑领域要提升节能标准”的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金华市建筑领域尽早实现碳达峰,结合《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2版)》和《金华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磐安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3-2030)》(以下简称《规划》)。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 211号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 322300 。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1017425020@qq.com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
联系人: 周金东
联系电话: 18257096276
磐安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3-2030)主要内容(2023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