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3486566P/2023-6053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尖山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尖政〔2023〕12号
尖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尖山镇政务服务“办事不出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增强基层便民服务能力,优化基层政务服务环境,提高基层政务服务效率,实现政务服务“办事不出村”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坚持基层导向、服务导向、目标导向,将政务服务资源延伸下沉,优化服务流程,畅通服务渠道,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提高基层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2023年底前,36个行政村(社区)全面实现政务服务“办事不出村”。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理清思路(2023年5月)
开展前期工作调研,结合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完成《尖山镇政务服务“办事不出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制定。
(二)全面部署,大力推动(2023年5月—9月)
根据工作安排,在全镇部署开展政务服务“办事不出村”改革工作。5月底前完成30%的建设任务,7月底前完成70%的建设任务,9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2023年11月—12月)
对全年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硬实力”
1.明确办公场所要求。原则上山城管事之家(村便民服务站)要设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服务场地面积应满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尽进的要求,不小于12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群众休息区等便民设施。
2.明确窗口设备配备。根据行政村(社区)人口数量和办件实际设置1—2个综合窗口(常住人口1000人以下不少于1个窗口,1000人以上的不少于2个窗口),负责辖区内政务服务事项和水电气网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窗口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和使用能力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并达到网络办公基本要求。
3.统一室内装饰。各便民服务站要设立门头标牌,名称统一为山城管事之家(村便民服务站)。设立宣传展架用于摆放宣传册等资料;设立岗位牌,标明站内山城办事员(代办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群众掌握和联系;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并实施制度上墙。宣传展架、岗位牌、制度牌由镇统一制作安装。
(二)做强“软实力”
4.重新梳理村(社区)事项指导目录。聚焦医保、社保、公安、民政、公积金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在市级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各政务服务部门工作和群众办件实际,重新梳理村(社区)高频事项指导目录(见附件1)。
5.全面推广“帮办代办”应用场景。将“帮办代办”使用情况与山城办事员绩效薪酬挂钩,以“帮办代办”系统办件量作为按件计酬的标准,1元/件,每月300元封顶,不断提高山城办事员使用“帮办代办”应用场景的积极性。
6.强化山城办事员(代办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县、镇培训团对36个村(社区)业务培训全覆盖。培养一批乡镇业务骨干,后再根据各村(社区)需求为其开展加强培训。
7.优化服务方式。针对有特殊困难的服务对象,山城办事员(代办员)要主动上门服务;建立服务工作群,公开服务电话,为办事群众提供预约服务;针对现场无法办结的事项,由山城办事员(代办员)收集资料后到相关部门“帮办代办”。
(三)强化“阶梯化”管理
8.建立“梯队式”便民服务站。根据各行政村(社区)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分别建立示范型、标准型、简易型三类山城管事之家(村便民服务站)。按照县里20%、50%、30%的比例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建成示范型便民服务站8个:雅庄村、斐湖村、湖上村、新宅社区、尖山社区、乌石村、楼下宅社区、后张村;建成标准型便民服务站18个:秧田坑村、楼界村、自然村、赵界村、东胡庄村、安宅村、里光洋村、新楼村、妙塘村、栗岭村、五星社区、下周村、三联村、岭头村、胡宅村、塘田村、前山畈村、岭西村;建成简易型便民服务站10个:上东山村、潘界村、小坑姆村、里岙村、湖田村、横路村、张斯村、丁界村、榧里村、杨树坞村。
9.明确“梯队”标准。示范型要辐射周边村(社区),可为周边村(社区)群众提供办件服务;实行工作日坐班制,坐班人员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工作人员要求熟练应用政务服务2.0收件平台和“帮办代办”应用场景,办件总量(帮办代办平台和村级2.0工作台办件总量之和,下同)与常驻人员数的比值不低于0.6。标准型要求每周坐班不少于3个工作日,坐班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工作人员要求熟练应用政务服务2.0收件平台和“帮办代办”应用场景,办件总量与常驻人员数的比值不低于0.5。简易型要求每周坐班不少于3个工作日,坐班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工作人员要求熟练应用政务服务2.0收件平台和“帮办代办”应用场景,办件总量与常驻人员数的比值不低于0.4。
10.实施“梯队式”奖励。达到建设标准,工作表现优异的年底考核按优秀赋分;未达到建设标准、主观原因造成投诉件的年底考核按不合格赋分;其余按实际工作情况给予良好赋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务服务“办事不出村”既是金华市十大民生实事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磐安县十大民生实事重点工作之一,各村社要高度重视,瞄准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做好硬件保障、日常管理等工作,推动各项举措全面落实到位。
(三)加大工作力度。各村社要根据各自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营造良好的基层便民服务环境。
附件:1.村(社区)政务服务高频事项
2.示范型、标准型、简易型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示例
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村(社区)政务服务高频事项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1 | 县公安局 |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
2 | 县人力社保局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3 | 县人力社保局 |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
4 | 县人力社保局 | 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
5 | 县人力社保局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和待遇申领 |
6 | 县卫健局 | 生育登记 |
7 | 县民政局 |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8 | 县民政局 | 个人申请门(楼)牌号码及门牌证 |
9 | 县民政局 | 个人申请变更门牌证 |
10 | 县民政局 | 个人申请换(补)发门牌证 |
11 | 县民政局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及保障金给付 |
12 | 县民政局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及保障金给付 |
13 | 县税务局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
14 | 县税务局 |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 |
15 | 县医保局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16 | 县医保局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7 | 县医保局 | 缴费查询 |
18 | 县医保局 | 大病查询 |
19 | 县医保局 | 大病选缴 |
20 | 县医保局 | 职工参保登记 |
附件2
示范型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示例
标准型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示例
简易型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示例
尖山镇党政办 2023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