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亮代表: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落实安文街道花溪栗树坞等四个自然村农户住房困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县领导批示县农业农村局专门走访了安文街道和花溪村,征求街道陈书记和卢主任的意见,并和花溪村李茂华书记进行了商谈,也提出一些可能部分解决此事方案,农业农村局也将会联合相关部门协助花溪村民做到能搬迁尽量搬迁。
二是在相关政策上,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磐安县异地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29号)文件规定,整体搬迁农户为1.5万/人,低收入农户搬迁为3万/人。
三是从目前花溪4个自然村情况看,自然村村民搬迁的意愿不高,大部分村民希望原地修建或改造。但无论是少部分人的搬迁还是原地修建,对于我县来说这个方案可行性上均无法决策,需要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确认。
四是关于住房困难户,建设部门有专门的政策支持,可以解决C级D级住房困难问题。对于对花溪村政策资金支持上,农业农村局会尽最大可能按政策予以考虑支持的。
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 系 人:陈海棠
联系电话:653355
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