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27 16:55 来源: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分享:

吕宝香代表:

你在县十四届人大次会议上提的107号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18年开展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以来,投资约3.8亿元实施农饮水建设项目440余个,其中城区管网延伸9个村、集镇管网延伸70余个村,新建(改扩建)乡镇供水工程6个、联村供水站15个、单村供水站113个,新增供水水源15处,改造“一户一表”约3.8万户当前我县农饮水达标提标已覆盖12.8万(七普人口)农村居民,其中城市或集镇水厂供水10.3万人、单联村供水2.5万人,另有分散供水约1000已基本形成了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为辅、分散式供水为补充的供水格局。

我局作为农村供水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制订了《磐安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对全县农村供水基础设施进行谋划提升,江南药镇新渥水厂预计今年开工建设;另有双峰水厂、尖山第二水厂、仁川水厂等规模化水厂处于谋划阶段。同时,我局还制订了“十库开源增蓄”行动计划,计划通过新建桥亭、柘溪、龙潭坑、横坑、盘坑、四面坑等水库,为相关缺水区域增加饮用水源库容1221万立方米,为现代化规模供水打好基础。此外,我局结合各镇村需求及供水实际,每年安排管网及户表改造、水厂站及小型供水水源提升等项目,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提升农村供水品质。根据我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县政府落实交投集团(原为水发公司)作为全县农饮水统管单位,具体负责对全县农村供水的运维管护,确保农村供水水质水量达标。

当前,我县实行严格的水源地保护制度。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规模以上农村供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日供水规模在200吨以上的农村供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日供水规模在200吨以下的农村供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导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镇村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源地保护工作,统管单位按要求协助开展水源保护范围的划定、建设和巡查工作,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

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人:何华锋

联系电话:13857945110

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农业农村局  

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