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从君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的9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操作指南》要求,扶贫项目要严格实行“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制度,我县扶贫项目申报实行“即时申报制”,如贵村有项目要实施,请提早谋划,并及时进行申报。
2022年5月份,我县出台《磐安县“百团联百村”共建共富行动方案》,充分发挥 “助村帮帮团”的优势,帮助谋划联系村庄制定发展规划,厘清发展思路,制定村集体经济“一村一策”,以“先富带后富”,不断提高村集体“造血”能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项目资金配套方面,我们也会结合各地实际,对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及集体经济薄弱村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在资金扶持上加大投入力度。
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联 系 人:郑凌燕
联系电话:0579-84882371
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