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075998205/2023-5515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05 |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实施方案》于2023年3月15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art/2023/3/15/art_1229420651_4067145.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4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 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月山路227号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scjgyj@163.com。
联系人: 周彬辉 ;联系电话:0579-84882003。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