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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23-6369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政办〔2023〕2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5-11 |
统一编号: | GPAD01-2023-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有序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活动,逐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现将《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2版)的通知》(金市建〔2022〕38号)和《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版)的通知》(金市建〔2023〕89号)转发给你们,2022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磐政办〔2020〕19号)文件同时废止。2023版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同时,结合磐安实际,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必须招标限额的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下的工程,采用磐安县建设工程总价让利法,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
1.《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2版)的通知》
2.《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版)的通知》
3.磐安县建设工程总造价让利法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2版)的通知 (1).pdf
附件2:金市建〔2023〕89号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版)(规范性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