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浙江浙八味特产市场禁硫行动

浙江浙八味特产市场作为浙中地区贝母最大的交易区,受到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在贝母大量产鲜季节,为全面打造好“浙产好药”,禁止硫磺熏蒸的贝母进入市场交易,县市场监管局通过防范到位、宣传到位、监管到位三项举措,在市场内全面开展中药材禁硫行动。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抽检贝母32批次,开展中药材快检75批次,联合县中药材产业办等部门查处硫磺熏蒸中药材1批。

一是防范到位。召集市场内130余户中药材经营户召开业务培训会,会议上与中药材经营户、原药材购销(加工)大户签订了《磐安县中药材经营企业诚信合法经营“十不”承诺书》,内容包括不经营假冒、伪劣中药材,不经营二氧化硫超标中药材等,旨在一起努力建立中药材加工的标准程序,认真落实禁硫各项措施,合力维护浙八味特产市场中药材声誉。

二是宣传到位。要求市场管理者负起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等载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杜绝含硫超标中药材上市交易。同时,通过培训会、散发宣传页等方式开展宣传,引起各经营户的高度重视,自觉配合市场和有关部门做好中药材禁硫工作,充分认识禁硫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三是监管到位。在浙八味特产原药交易区、市场交易大厅及市场周边中药材经营场所开展集“检测、检查、打击、宣传”于一体的集中禁硫执法行动。同时,利用原药材集市交易日等特殊节点开展抽检现场开展中药材快检,检测结果当天公布。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