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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对《预防“职业敲诈”提升规范经营意识》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5-12 09:49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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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红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预防“职业敲诈”提升规范经营意识的意见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浙八味特产市场内投诉举报数量激增,以“打假、维权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投诉举报严重困扰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且滥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信访等权利,严重偏离了正常的维权路径。职业投诉举报行为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您的建议意见非常重要,不仅对优化营商环境,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敦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规范投诉处理行为、应对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的工作情况

(一)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在日常执法中,一方面,对轻微违法实施包容监管,柔性执法,合理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用好警告、责令整改等手段。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柔性执法,完善和落实涉及食品、广告、价格、不正当竞争等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标准。另一方面,对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硬核出击,刚性执法。联合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假药、野生动物、无证行医)。对主观故意破坏营商环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处罚。

(二)强化宣传培训引导,提升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将浙八味特产市场列入重点放心消费综合体培育对象,引导市场内的全部商户公开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签订并公开保真承诺,促进经营者自觉承诺、践诺、履诺,提升市场信誉。其次,加大对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力度,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宣传培训、指导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经营,降低广告宣传、标识标签、明码标价等市场内常见领域违法行为发生率。今年4月,我局联合新城建设开发中心、县司法局等单位,对全体浙八味市场经营户开展培训,普及食品药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讲解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职业投诉举报问题等。

(三)完善投诉调解机制,把好职业投诉举报受理关口。一是明确行政调解工作依据。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处理职业投诉行为。二是明确行政调解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投诉受理要件、终止处理、现场调解、终止调解等相关规定,避免因程序瑕疵而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内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职业投诉举报问题,积极调研,加强研判,推动建立健全有效应对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工作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维权合力。加强与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从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司法保障等各方面治理职业索赔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发挥经营者主体作用。依托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及消费维权联络点,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着力提升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更好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制度。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对疑似职业投诉举报或具名举报且共用同一手机号码或同一个电子邮箱的,多渠道核实其身份信息,要求其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提请当事人到场核实身份、通过有关部门核实举报人相关身份信息等。依法落实举报奖励的规定,对疑似职业投诉举报和异常名录内的相关举报人可视情不予奖励或从低奖励(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涉嫌犯罪的除外)。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