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郑某某携犬外出时未采取防止伤害他人措施案处罚案号:磐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31号处罚决定书下发时间:2023年2月2日当事人:郑某某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