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某携犬外出时未采取防止伤害他人措施案

信息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4-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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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郑某某携犬外出时未采取防止伤害他人措施案
处罚案号:磐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31号
处罚决定书下发时间:2023年2月2日
当事人:郑某某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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