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为确保此次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
本次抽查的范围为2023年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检查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是否有变动;
(二)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是否进行消防许可及备案;
(三)被检查单位是否有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信息;
(四)被检查单位的建筑防火情况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五)被检查单位安全疏散等情况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六)被检查单位是否设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七)被检查单位的防火门、灭火器等设施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三、量化标准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上级相关规定,按照每日每2名执法人员检查1家单位、每年220个工作日、检查日按工作日的70%计算,确定每年每名执法人员的最低抽查单位数不应低于77家。根据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合理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并在浙江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的每月25日前设置下一个月的检查单位抽查数。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既是消防机构的法定职责,更是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手段,大队引起高度重视,把监督抽查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二)依法抽查,重点整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消防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采取高压态势,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经论证后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提请政府进行挂牌整治,认真抓好遗留火灾隐患以及新检查发现隐患的督改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将及时公开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同时,加大《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四个能力”“户籍化”等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