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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5516G/2023-629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旅游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玉政〔2023〕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玉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2-2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玉山镇乡村旅游奖补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5 08:55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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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山镇乡村旅游奖补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玉山镇乡村旅游奖补措施实施方案》已经玉山镇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

 

 

玉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玉山镇乡村旅游奖补措施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结合《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进一步推进我镇乡村旅游发展工作,充分发挥乡村旅游稳增长、助消费、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我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玉山镇乡村旅游产业,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延长旅游产业链条,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农家乐、乡村民宿及旅游新业态,全面提升我镇乡村旅游接待能力。

二、奖补范围及标准

鼓励创建高端民宿、客栈、生态农庄、星级旅游饭店等高端产品,引导开展商标注册、品牌创建、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一)旅游经营户(农家乐)类。对新创建舒适型农家乐给予0.5万元奖励(限定名额、证件齐全);对新评定为省四星、五星级的旅游经营(农家乐)户,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奖励。

(二)旅游民宿类。对新创建的中高端民宿经镇验收组实地验收后(视实际投资情况)给予2-10万元补助,如后期被评定为省级银宿、金宿、白金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文化主题民宿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前期已补助按照评定星级补齐差价)

(三)旅游新业态类。鼓励业主利用农村闲置地产发展精品茶吧、咖啡吧、写生、摄影、影视、文学、音乐创作、文创等基地(工作室),对游客开放并常态化运行(正常营业),经镇验收组实地验收后,视投资情况给予2-10万元补助。

(四)旅游景区提质扩容。当年对旅游景区进行扩容提质,围绕景区业态打造,服务质量提升,基础设施、景区提升等新增建设内容,按照项目的实际投资额50万元—300万元,分别给予 5-20万元补助(以实际票据为准),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方法和要求

1.申报补贴奖励的,须向镇旅游办提出申请,并填报《玉山镇乡村旅游扶持发展奖励申请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等资料。旅游业态及景区提供有效票据复印件。

2.申报单位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事件的或其他不适宜补助的,取消奖励资格。

3.本办法由玉山镇旅游办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暂行二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附件:玉山镇乡村旅游扶持发展奖励申请表

 

 

 

 

 

玉山镇乡村旅游扶持发展奖励申请表

填报时间:                                        

申报单位


申报类型(农家乐、民宿、业态、景区)


地址


业主及联系方式


申请理由(基本情况、规模、投资额、从业人数、接待能力、特色等)


行政村意见

 

 

 

 

 

 

负责人:

        日(盖章)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

        日(盖章)

农家乐(民宿)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等资料。旅游业态及景区提供有效票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