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361300/2023-6337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7 |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及运维管理机制,实现长期“城乡同质饮水”目标,根据《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磐政办〔2019〕42号)《浙江省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办法》(浙水农电〔2021〕27号)《浙江省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细则(试行)》(浙水农电〔2022〕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磐安县农村供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镇江滨路70号磐安县农业农村局,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nannys@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陈欣荣 联系电话:0579-84663192
附件:1.磐安县农村供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