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307277559361300/2023-6325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12-25

冷水镇庄头村、潘潭村第四批异地搬迁资金补助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5 15:31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根据省政府黄旭明副省长批示同意的《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淹没区调整后两村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磐安县下山移民工作实施细则》县委办[2011]1号、2018年11月27日潘潭、庄头两村享受省异地搬迁扶持政策项目会议纪要等精神,经农户申报、乡镇初审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集中审核,现将第四批异地搬迁资金补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个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

联系电话:84881508

联系人: 陈海棠

附件:冷水镇庄头村、潘潭村第四批异地搬迁资金补助人员名单公示.xlsx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