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23-6322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0 |
磐卫执示〔2023〕第12号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对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信函形式反映的,以信函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一、设置单位(人): 磐安县盘峰乡榉溪村德仙卫生室
二、拟设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三、拟设医疗机构名称:磐安县盘峰乡榉溪村德仙卫生室
四、拟设医疗机构选址:磐安县盘峰乡榉溪村167号
五、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六、拟设医疗机构床位:0张
七、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八、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对申请人或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磐安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9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79-84661966。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