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361300/2023-6289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30 |
关于公布《磐安县山区河道流域面积50km²以下四个责任人》的公告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 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山区河道管理工作,现将山区河道流域面积50km²以下“四个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陈莎莎,联系电话:0579-8466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