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20〕10号)文件规定,现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项及自由裁量基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