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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全力守护流通领域零售药品质量安全

一、攻坚克难,禁止中药材硫磺熏蒸专项整治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一是提前部署。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二是召集中药经营大户100余人召开禁止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专项整治部署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与参会的中药材经营户、购销(加工)大户签订诚信经营“十不准”承诺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各乡镇、行政村、浙八味特产市场张贴《关于禁止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的通告》。四是积极参与禁硫联合执法检查。参与由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执法组,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禁硫巡查。对上市交易的中药材二氧化硫定性快检检测150批次(其中浙贝母62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均未发现含硫超标情形。

二、认真开展辖区涉药单位的各类专项检查。一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涉疫药品稳质保价专项检查。根据市县工作部署要求,每周安排基层所人员对辖区药店进行涉疫药品稳质保价检查,药械科不定期对零售药店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涉疫药品的购进渠道,储存温度等,确保涉疫药品质量安全有效。二是开展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及要求,县局立即将兴奋剂药品目录发放给辖区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要求其对照目录认真自查,自查重点包括本企业经营的药品品种,药品包装是否按规定印有或张贴运动员慎用字样等,并于辖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共70家)签订了《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承诺书》。同时药械科联合基层所对药店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包装标识是否执行到位,实名登记销售是否执行到位,从目前的检查情况来看,各药店均已按文件要求执行兴奋剂药品的销售。三是开展互联网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县局于4月份开始进行互联网药品销售专项整治检查,目前磐安县辖区共有10家(其中2家为药品批发企业、8家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网络药品销售。四是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县局结合药剑行动于5月份开始进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整治检查,目前已完成7家药品批发企业、4家连锁总部70家药品零售企业、45家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相关缺陷经确认均已整改到位,药品使用单位主要存在温湿度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也已要求辖区所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确保所有缺陷整改到位。五是开展麻精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根据市局药品流通线麻精药品专项检查通知要求,经过排查磐安辖区无麻精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使用单位5家,局按照要求部署五家单位进行自查,目前已完成4家单位麻精药品使用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购进验收、库存管理等,检查结果均符合要求。六是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便利服务群众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及浙江省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标准要求,县局于上半年确定浙江爱康大药房连锁公司尚湖二店、东阳市方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磐安县回春堂连锁药店等2家药店为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点。确定建设点后药械科多次上门指导,按标准要求做到管理制度、承诺项目、服务药师等上墙公开,自助血压计、自助血糖仪等服务所需的设备规范陈列摆放,并有详细的操作规程。截至日前2023年度新增的2家民生药事服务站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正常有序运行。七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确保药械质量安全。2023年上半年共完成市级监督抽检药品25批次(其中中药抽检1批次,西药抽检24批次)、省级药品抽检7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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