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
根据2023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 安排,定于2023年10月7日至13日期间,对你省杭州市 滨江区、上城区,宁波市北仑区、奉化区,温州市龙湾区, 嘉兴市平湖市,湖州市德清县,绍兴市柯桥区、诸暨市,金 华市磐安县,衢州市江山市、龙游县,舟山市岱山县,台州 市天台县,丽水市松阳县、遂昌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
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 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的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 行为、坚持内涵发展、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双减”政策的
情况。
二、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样本为县常住人口的1.5%,其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三、 调查方式
社会认可度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扫描二维码 进行问卷填答。调查问卷共3套,分别为社会卷、校长教师 卷、学生卷,其中:社会卷调查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校长教师卷调查校长、教师,学生卷调查学生。
四、 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协调。 要高度重视,督促指导有关县(市、 区)认真做好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和责
任分工,确保调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推广。 要积极宣传推广,将二维码公布在有 关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保证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调查工作。
3.严明调查纪律。 坚决防范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数 据真实准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
即中止评估认定有关工作。
联系人:严航010-66097361,技术支持:曹榕、李俊甫
010-58800032。
金华市磐安县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