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上级税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持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着力推动税收现代化。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部分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按要求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一方面,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另一方面,将法治建设纳入税收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对依法行政工作实行日常监督、年终考核,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考评,将法治建设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规,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围绕组织收入中心,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各项税费征收管理。2022年1-11月,累计组织收入35.41亿元,同比增长20.92%,其中税收收入20.34亿元,同比增长9.4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49亿元,同比增长3.17%,非税收入6.59亿元,同比增长166.20%。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财力基础,进一步为促进地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发挥积极作用。
2.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强化使命担当。今年税务部门大力推动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快准稳好”落实到位,着力完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统筹谋划、分步推进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续缓缴等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依托税收大数据,收集分析企业行业个性需求,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点对点”为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全面保障退税减税政策有序、有效落实到位。2022年1-11月,全县累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费2.83亿元,一系列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接续出台,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底气,退税红利带来的“源头活水”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放水养鱼”的功效,为市场主体更新生产设备、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注入资金“活水”。
3.群策群力,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以纳税人满意为导向,开展“送政策、问需求、助发展”大走访,“基本盘”实现全覆盖,累计走访企业9694户,进一步夯实了满意度基础。深化“咨询+办税”一体化应用,打造“云平台办税中心”,持续提升咨询辅导与办税质效。积极打造无障碍办税环境,深入推广“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网办率为98.96%,重点事项掌办率为60.83%。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税企恳谈、税法“六进”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统筹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专项行动。拓展“银税互动”深度和广度,今年“银税互动”共授信2099户次,授信金额5.54亿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不折不扣实行“首违不罚”制度。认真执行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将“首违不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严格规范柔性执法“尺度”,要求全局做好学习和落实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全局干部业务培训,对税源管理部门和办税窗口人员进行重点指导,确保执法口径统一。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升“首违不罚”的知晓度,积极开展相关督导调研工作。2022年1-11月全县产生的违反税收管理案件中,一般程序处罚共计处理160户次,其中符合“首违不罚”情形,不予处罚案件138户次,占所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的86.25%,不予处罚处理案件数量较去年增长3倍以上。“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福利”的推广,有效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大幅度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36项县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所涉及的税务执法信息。二是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参照执法文书范本、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等持续优化完善文字记录;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对税务执法活动进行规范音像记录;进一步提升装备配备,按要求对所有税源管理股所完成执法记录仪配备。三是规范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6大类事项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审核流程,依托金三系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执法权责清单范本,规范和指导全县税务机关采取“一表两单”形式编制税收执法权责清单,以及与之配套的权责事项信息表、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执法边界。同时,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目前,已实现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公布全覆盖。
(四)强化法治监督,促进税收执法规范
1.强化督审督查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督察自查工作,落实执法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追责。联合纪检部门开展对“减税降费”“防疫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收入等落实情况的督察,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认真做好各项巡查、督察和审计工作,扎实开展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和日常督察,全面抓好各项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成效长效化推进。
2.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扛牢压实内控风险防范责任,积极对接上级督察检查,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尤其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过程中,对应享未享和超范围享受有关风险问题应对上,深入了解退税减税各项政策。运用大数据开展日常执法督察,严格实行问题整改“台账式管理”,对督察督办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逐项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查找问题、防范风险。截至11月,共有税收执法疑点数据469条,经核实存在问题数193条,疑点问题成立率为41.15%,对比2021年,在下发疑点数量增长的情况下,问题成立率较上一年下降7.71%。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落实落细监督职责,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警示教育,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实施特邀监察员制度,聘请社会各阶层人士担任廉政监察员,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防范执法风险。
(五)有力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浙税发〔2018〕90号)要求,制发全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责任部门,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及时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公民法治素养问卷调查,100%完成参考率和合格率考核,努力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税收普法宣传有声有色。多渠道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上下功夫。在《磐安报》上开辟5期税收宣传专栏,在电视栏目《磐安新闻》中插播15秒税收宣传片,在融磐安APP开机页投放时长3秒的税宣海报;制作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二维码发放给全县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值春茶采摘之际,积极开展“税惠送暖 春茶飘香”活动;杜鹃花节期间,在景区设立税务宣传点,发放印有税收宣传标语、税费小知识、办税缴费二维码的风车、折扇、气球等税宣礼品,现场解答群众税收问题,拍摄《杜鹃满山城 税惠助共富》税宣视频,相继在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融磐安APP刊登,积极营造税法遵从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部署、广大纳税人的深切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税收法治建设在税收工作的不同领域发展不平衡。二是税费征管、纳税服务的工作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三是税收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税收流失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四是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五是创新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等。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应税行为出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向。另一方面在于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还不够高,客观上带来了一定的执法风险。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县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每年按要求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报告。
(二)严格落实“第一职责”
县局领导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落实上级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税收事业发展。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定期召开例会研究依法治税工作,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有效将依法治税工作纳入税收工作大局,促进了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决策工作机制。局党委严格按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有力推动机构改革和税收工作开展。
四、2023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思路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相关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在全县落地生效,进一步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进一步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
(一)以党建引领带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
(二)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组织收入工作。一是要加强征管、优化执法方式,统筹落实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重大任务。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积极采取各项管理措施。坚持应收尽收,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稳中求进。二要继续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着力提升经济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实现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三)深化依法治税要求。推进信息管税提升征管绩效,巩固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运用税收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积极落实各税种的风险管理要求,严控风险源头。加大纳税信用等级运用,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加强与纪检部门合作,做好监督执纪,将税收法治风险内控制度和法治税务建设紧密结合,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税收执法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四)提高执法质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推行到位。夯实征管基础,推进分类管理,落实新征管操作规范,探索构建征管质量监控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尤其是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力度。
(五)持续推进普法教育。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重点面向社会开展有关税法普及教育、纳税信用宣传教育和宪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努力营造税收法治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税务系统普法工作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