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0224/2022-5705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激发群众踊跃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的积极性,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决定对举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低价“养老旅游”、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受害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各类诈骗行为犯罪线索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予以奖励。现通告如下:
1、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涉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名移送起诉的,按照移送起诉人员数确定奖励金额。15人及以上的,最高奖励人民币5万元;5至15人的,最高奖励人民币3万元;5人以下的,最高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金额最低不少于5千元。
2、同一举报人对同一重大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多次举报的,对举报人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多名举报人对同一重大养老诈骗犯罪线索举报的,按举报线索登记表上记录的接受举报时间,奖励最先举报人;对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举报线索发挥作用大小给予奖励。
3、案件移送起诉后, 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匿名举报或无法通知的,在当地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实名举报人30日内,匿名举报人90日内,未与公安机关联系并领取奖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将认真查证,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等个人信息以及举报内容等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线索举报方式
磐安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0579-84651151
举报地址:磐安县公安局(磐安县安文街道双溪路110号)
邮编:32230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