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338100/2022-5604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九和乡 | 成文日期: | 2022-02-21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九委〔2022〕2号
关于印发《磐安县九和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磐安县九和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补充意见》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磐安县九和乡委员会
磐安县九和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磐安县九和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补充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升干部规矩意识、保证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化解廉政风险,全面夯实清廉村居基础,根据《磐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磐安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补充意见。
一、项目前期管理
1. 项目前期包括项目谋划、设计预算、研究确定、立项报备、工程招标或确定集体自建等内容。
2. 各村都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谋划工作,确保足够的项目储备。
3. 坚持先备案后施工的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召开村务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相关决议等会议,报送《磐安县村级工程项目报批备案表》和《磐安县村级工程项目集体自建申请表》等资料。未及时召开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存在先施工后补备案手续的,扣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绩效报酬每人每次2000元。
4. 村级工程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而未实行的,擅自改变发包方式,以及对工程项目随意拆分的,乡村镇建设办公室可以采取暂停项目执行、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扣发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绩效报酬每人每次1000元。涉及违纪的移交乡纪委(监察办)调查处理。
二、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实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隐蔽工程管理、工程变更管理等内容。
1.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每个项目都要成立工程管理小组对工程实施全面监管。未成立工程管理小组或管理职责未履行到位,造成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视情扣相应主职干部绩效报酬500-2000元每次,情节严重的移交乡纪委(监察办)调查处理。
2. 加强自建工程管理。每个自建项目都要组建工程项目管理小组进行监管,村监委会同步履行监督职责。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应分工负责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做好老师工、小工、挖机工时、施工内容等施工日记。工程完工验收时提供档案资料备查,发现未登记或者不齐全的,对相关主职干部约谈教育并扣除相应报酬(主职干部应在开门九件事记录本中详细记录当日工程实施内容)。
3. 加强隐蔽工程管理。对于工程项目中的隐蔽工程部位,施工前应填写隐蔽工程备案登记表,报乡城建办备案,同时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隐蔽工程施工承诺书》。施工前、中、后要组织施工方、村主职干部(各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驻村干部和乡城建办(分管线上干部)进行现场丈量等验收手续,做好现场拍照留存。若发现没有备案和丈量验收记录表,验收时一律不予计量,同时扣发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绩效报酬每人每次1000元,产生群众信访等不良影响的,每人每次扣2000元。
4. 加强工程变更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工程变更的,应按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坚持先变更再实施的原则。单次(累计)变更造价金额在2万元以下且占合同价10%(不含)以内的,应提交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单次(累计)变更造价金额在2-5万元或者占合同价10%(含)以上的以及预算中暂定暂列项目金额2-5万元的签证,应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交易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单次(累计)变更造价金额5万元以上的,应由乡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若发现工程有变更但未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扣发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绩效报酬每人每次1000元。
三、项目验收、决算、审计、结算管理
1. 项目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村里及时提出验收申请,乡城建办会同各线分管人员组织验收,涉及项目补助资金的再申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2. 项目决算审计。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决算书,再由乡里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造价结算审计(或审核)工作。
3. 严格结算付款。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凭正式发票通过中标人法定账户转账结算支付。若未按照合同约定而超额或提前支付,将扣发相关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绩效报酬每人每次1000元。
四、其他规定
1. 严控负债建设。村级工程项目一般不支持举债建设,实在需要举债建设的,决策中应对如何化解债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因盲目建设工程而造成农民工讨薪欠薪、村级债务巨大等问题的,将扣发相关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绩效报酬每人每次1000元。
2. 提高安全意识。要高度重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程项目所在村或施工方应为参与工程建设的村民提供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3. 强化廉洁纪律。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违反廉洁纪律、监管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出现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工程矛盾纠纷调解推诿扯皮等现象的,由乡纪委(监察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给予处理。
附件:《村级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村级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
工程造价 | 合同价: 万元 |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验收时间 | |||
验收组成员 |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
验收部位 | ||||
验收记录和结论 | ||||
项目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员签名: | ||
验收 | ||||
结论 | ||||
评定 | ||||
年 月 日 | ||||
备注:1.隐蔽工程后附现场照片2.村工程监督小组人员同施工方签字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