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33号)
为贯彻落实金华市《关于升级全市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精神,联动做好义乌“8·2”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所有来磐返磐人员应提前24小时通过“磐安防疫”自主申报平台或电话向所在村(社)主动申报。
2.对近7天内有义乌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核酸检测”措施。对已抵磐未满7天的人员,管控措施由原“3天日常健康监测+3天核酸检测”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核酸检测”。
3.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应加大有义乌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排查力度,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
4.居民掌握近期有义乌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信息的,应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
5.请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和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排查不到位或不报备,故意隐瞒、漏报、谎报、迟报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