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 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二周岁至六周岁,为民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 托班、小班、中班、大班,有开办 4个班的规模。
第三条:幼儿园宗旨:坚持保教结合,面向全体幼儿,开发幼儿智能、因材施教,培养 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个性品质全面发展的儿童。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 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 条件。 园风:团结、敬业、奋进、创新
第四条: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磐安县民政局,党建工作是受磐安县教育局机关党委指导,业务主管单位是磐安县教育局。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党建指导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本园在教育局直属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 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园所行政 决策机制。 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 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六条: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 职工考聘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和奖惩制。
第七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重大事务决策:园长对幼儿园的重大行政事务作最后决定。
(二)人事任免决定:提议任免助理,按规定决定任免园中层干部,在考核后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辞退。
(三)财务审批: 幼儿园财务经行政班子讨论决定后由园长负责审批, 决定日常开支项目。 (四)招生收费:按教育局的有关招生规定招生,严格按区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五)保育、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挥,积极实施“三个面向”的办园方针。
第八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依法治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保育教育和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智慧力量,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教师培训进修提供方便。
(六)规范幼儿园管理。
(七)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幼儿园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搞好园舍、教学设施、设备,校 园环境等建设。
(八)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九)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带头实干。除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外,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加强幼儿园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园内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在幼儿园改革发展的重大活动中发 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
第三章 教职工管理
第十条;幼儿园按照上级有关规章、政策,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定岗、定责、 定工作量,向教职工公布方案。 聘任争议由行政会负责调解。
第十一条;由园长统一签订聘任合同和岗位合同,聘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二条: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新进取,崇尚科学。
第十四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六不”(不讲教师忌语,不体罚 变相体罚幼儿, 不搞有偿家教, 不受收幼儿家长礼品。 不参与黄、 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不擅自向幼儿收费)。
第十五条:力争达优秀幼儿教师职业素质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教师职责:
(一)遵守幼儿园园规,具有良好的师德,有“在幼儿园一日就要认真工作一天”的集体 主义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
(二)根据 《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 遵循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 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逐日计划)并认真做好 总结。
(三)认真实施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个幼儿健康;社会性、认识艺术等领域的发展 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教养效果记录,游戏计划记录,个案记录等),以促使每个幼儿在原 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四)完成园务计划要求, 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并使幼儿能主动参与的生活与教育环 境。组织安排好一日活动,认真组织教学活动,寓教育于游戏活动之中。进班前必须做好一 切准备工作(教具、教材重点、难点等)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不擅自离开岗位。严格执行幼 儿一日作息制度(包括下午活动)区角游戏,户外活动。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管理好幼儿生活(进餐:一静三清。午睡: 按时,衣服折叠、盖被入睡率等。仪表:指甲、头发、衣服、鞋子。个人清洁卫生习惯:洗 手,擦脸、饮水、漱口、使用手帕等等。)根据季节做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
(六)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家长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教育情况, 有计划地进行家访 并做记录。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做好家园一致教育工作,做好“家园联系园地”工作,定时 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定期召开家长会,指导家庭教育,教师与家长要建立正常关系。 不向家长或幼儿索取物品、代办私事。
(七)按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主动参与并积极发表意见。 按时认真参加看课、 评课活动, 在完成园务计划布置的工作之外, 做好业务资料积累工作。 根据本人特点或业务上的难点进 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明确的阶段工作目标,既要扎实工作,又提倡创 新研究精神,鼓励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
(八)做好教室环境清洁卫生工作,做好班级内教具、玩具及个人学习、备课用品等财产 保管工作,节约使用纸张等各种易耗晶。
(九)外出参加进修、开会、听课等活动者,必须凭通知先征得园长及分管领导同意。
(十)搭班教师要互相合作,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建立每周一次商讨班级工作制度,沟通思 想交流情况。统一教育方法,实行教育上的一致性。
(十一)教师必须服从园方代班安排,幼儿园教养需要,如有对外接待任务,要主动协助 做好接待工作。
(十二)自觉维护幼儿园声誉,向家长、社会宣传幼儿园,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第四章 幼儿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第十八条:幼儿园每年分秋、春两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军烈属子 女,家长无人看护的残疾人子女,单亲子女,多胞胎以及家中实有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园予以 适当照顾。
第十九条: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 格者方可入园。 第二十条: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对教师不公平的评价或行为有权提出意见。
(二)参与幼儿园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三)在园情况素质汇报单的评语等第获得公正评价。
(四)享有法律法规和幼儿园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幼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关心班级和他人,自信、自律、自理、自强。
(四)维护幼儿园声誉。
第二十二条: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成立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的重大事件和活动有建 议权,家长有权评议幼儿园工作和教职工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利用家园联系册,橱窗、园刊等多种手段进行家园联 系,每学期向家长开放幼儿园半日活动,定期召开家长会。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依据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 等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幼儿园的任务是: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 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十五条:依据新课程、园务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 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 随意擅自调课或停课,调课须经领导批准。
第二十六条: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强化“科研兴园”的意识,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
第二十七条: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定教学计划,即备课 上课、 游戏、 幼儿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养成各个环节的管理。 规范幼儿一日活动十六个环节, 做到环环紧扣,有张有弛,动静交替。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九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和幼儿个案,严肃招生等纪律制度。
第三十条:加强对保育、 教育、 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注重平时检查,完善过程资料。
第三十一条: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 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三十二条:全体师生努力创建美观、童趣、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三条: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班级应开展丰富多 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团结协调、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 环境。
第三十四条: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 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三十五条: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 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 无损坏。
第三十六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 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 失火、触电、砸伤、摔伤、汤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近异物放入 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七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托、幼 机构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的卫生保健制度。
第三十八条: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 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 每半年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条: 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 病儿隔离制度, 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园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一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 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四十二条: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 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 夏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冬委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七章 财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四条: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 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严格把关, 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四十五条: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不擅自提高或减免费用。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第四十六条: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 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七条: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 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四十八条: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九章 党组织建设
第四十九条 本单位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第五十条 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单位理事会成员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如需要由其他同志担任的,报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
第五十一条 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第五十二条 本单位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单位党组织意见;本单位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五十三条 本单位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五十四条 本单位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
第五十五条 本单位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七条: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原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 程相抵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 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由园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