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392082489/2022-5576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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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
磐安县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
磐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二O一六年九月
编制责任表
主持单位:磐安县环境保护局
编制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安忠军
参加人员:
磐安县环境保护局
张飞刚 陈箐 杨永东 施永灿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安忠军 王军辉 冯浩鹏 郭蕾
审 核:卢金友 马树海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
1.1 目的意义
1.2 规划总则
1.2.1 指导思想
1.2.2 基本原则
1.3 规划编制依据
1.4 规划范围和期限
第二章 区域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地理位置
2.1.2 气候特征
2.1.3 地形特征
2.1.4 水文特征
2.1.5 土壤特征
2.2 社会环境概况
2.2.1 行政区划
2.2.3 社会经济
2.4 环境质量现状
第三章 现实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3.1 现实基础
3.1.1 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3.1.2 环境保护更加有力
3.1.3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2 面临的形势
3.2.1 机遇方面
3.2.2 挑战方面
3.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3.1 生态环境意识淡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3.3.2 经济发展步伐加快,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滞后
3.3.3 城区服务业噪声、烟尘、油烟污染时常扰民
3.3.4 资金投入不足,环保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3.3.5 环保队伍人员、装备等能力建设薄弱
第五章 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5.1 强化“五水共治”,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5.1.1 全面提升全县水质
5.1.2 加大工业污染整治
5.1.3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5.1.4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5.1.5 加强河道整治
5.2 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5.2.1 调整能源结构
5.2.2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5.2.3 控制扬尘污染
5.2.4 防治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
5.2.5 推动绿色出行
5.2.6 餐饮油烟整治
5.2.7 垃圾禁焚
5.2.8 控制农业农村废气污染
5.2.9 继续做好烟花禁燃行动
5.2.10 整治城市废气
5.3 落实“四措并举”,加强土壤综合防治
5.3.1 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5.3.2 强化危废和污泥全过程监管
5.3.3 加强土壤源头污染防控
5.3.4 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
5.4 实现“三大提升”,强化环境风险管控
5.4.1 提升建设项目源头环境风险把控水平
5.4.1 提升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能力
5.5.2 提升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能力
5.4.3 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5.5 强化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5.5.1 环境监测监控保障体系建设
5.5.2 加强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5.5.3 加强环境信息保障体系建设
5.5.4 持续生态屏障建设
5.6 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环境治理体系
5.6.1 建立环境质量导向机制
5.6.2 强化环保倒逼转型机制
5.6.3 健全环境监管法治机制
5.6.4 建立市场手段促进机制
5.6.5 完善社会舆论引导机制
第六章 重点工程和投资估算
6.1 治污水重点工程
6.2 治气治霾重点工程
6.3 土壤治理重点工程
6.4 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6.5 生态保护和治理重点工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1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体制
7.2 强化科技支撑,发展环保产业
7.3 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
7.4 强化信息公开,动员全民参与
附表:
附表1 “十三五”重点环境问题清单
附表2 磐安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深化了“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把“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作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六项主要任务之一,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进一步做出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在新的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五水共治”、雾霾治理、 “四边三化”、“ 三改一拆”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环境保护被赋予了推进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等历史责任。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磐安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构筑新优势,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磐安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磐安的奋斗目标,从战略全局高度看待磐安县环境保护问题,更加注重呼应公众的需求和期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谋划“十三五”环保规划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成为指导磐安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子,围绕“两美磐安”建设目标,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严管为保障,深入实施治水、治气、治土“三大行动”,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建设“三大工程”,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环保标准引领、环境空间管控和污染减排约束机制,促进区域布局合理化、污染排放减量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
(2)坚持环境改善核心。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主线,以环境质量不降级、环境功能不退化为底线,健全环保工作任务与环境质量状况挂钩制度,强化环境质量和差异化考核奖惩,使工作成效更直接地体现在环境质量的改善。
(3)坚持环境问题导向。围绕目标指标差距排查突出环境问题,针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谋划安排重大环保项目,实现任务项目化。通过落实重大环保项目,有效保障重点任务落实,推动环境问题解决和环境质量改善。
(4)坚持全民共治共享。坚持依法治理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改善成果全民共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5)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坚决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积极探索实施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8、《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9、《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
10、《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思路》;
11、《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12、《磐安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3、《浙江磐安生态县建设规划》;
14、《磐安县环境功能区规划》(2015);
15、《磐安县域总体规划(2009-2020年)》
16、《磐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7、《浙江省磐安县旅游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
18、《磐安县“五水共治”总体规划》;
19、《磐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
20、《磐安县城乡供水一体规划规划》(2010-2020)
21、《磐安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3-2012)》;
22. 《磐安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6)
23. 《磐安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24.《浙江省磐安县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报告》(2012)
25.《磐安县统计年鉴》(2015)
26. 《磐安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10-2015)
27. 中心城区和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
28. 其他相关规划和报告资料等。
规划范围:磐安县行政区域范围,面积1194.74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2015年
规划期限:从2016年至2020年。
磐安县位于浙江省中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20º17´49"~120º46´46"、北纬 28º49´50"~29º19´21"。东临天台,南接仙居、缙云,西连东阳、永康,北与新昌接壤,是台州、丽水、金华、绍兴四地市的交接地带。全境东西宽47 km,南北长54 km,总面积1194.74km2。
磐安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其特点是:冬夏季风交替显著,冬冷夏热,季风变化明显,昼夜温差大,年温适中,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春夏气温变化大。梅雨期间雨量集中,洪水、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偶有发生。
据磐安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为 16.4℃,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为 2.0~4.3℃,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 25.6~28.8℃,极端最高气温 40.6℃,最低气温-15.2℃,年日照时数为1645~1716 h。多年平均降水天数为178 d,平均降雨量 1551.8mm,大部分降雨量集中在 4~7月,8~10月份降水也比较丰富,其中连续6个月降雨量占年降雨量的70.2%。多年平均径流深为907.2mm,平均蒸发量为 916.7mm,其中月平均蒸发量以 7 月份最大(154.0mm),1 月份最小(25.3mm)。
全县春季回暖迟,秋季降温早,全年无霜期短(200~243d),秋天农作物常受到影响。城区的主导风向夏季是东南风,冬季为西北风。年平均风速在 1.18~1.93m/s 之间,静风频率为 12.26~14.19%。。
磐安县地处浙东丘陵西缘,受天台山、会嵇山以及括苍山、仙霞岭余脉的影响,整个地势比较高,地形复杂,山峦重叠。其地貌有二个基本特征:一是地势中南部高、西部低,其中最高处为南部的青梅尖(海拔为 1314 m),最低处是北部的夹溪谷地(海拔为 150 m),两者高差达 1164m;二是以低中山为主,其中低山(500-1000m)面积占 71.52%,中山(>1000m)面积占 14.57%,丘陵(300-500m)面积占 6.85%,平畈(≤300m)面积占 7.06%。
按地貌综合标志,大体可分为三个地貌区:一是东北台地区,包括尖山、玉山、胡宅、万苍等乡镇,起伏和缓,是本县的主要农耕区;二是中南部低中山区,包括大盘、盘峰、窈川等乡镇,峰峦林立,谷深坡陡,是钱塘江、灵江、瓯江、曹娥江等四大水系的发源地和分水岭之一,是本县的主要林业区;三是西南部丘陵区,新渥、冷水等乡镇,是丘陵向低山的过渡带,是磐安县主要的产粮区和多种经营区之一。
磐安县素有“群山之祖,诸水之源”之称,是我省极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境内溪流众多,特定的地形地貌形成了河流呈外辐射状分布,源短流急,河床坡降大,洪水暴涨暴落,洪枯明显。境内主要溪流情况如下:
钱塘江水系。文溪发源于仰曹尖,主河道长 24.8km,境内流域面积 149.1km2,经县城安文镇流入东阳南江水库;西溪发源于尚湖岭干,境内流域面积 147km2,流经墨林、窈川、史姆后注入横锦水库;八达溪发源于九和乡自家庄村,流经毛竹溪、南坑、澄溪、联桥、孔潭等村入东吴水库,境内流域面积 63.5km2。
灵江水系。溪炉港是灵江水系永安溪的主要支流,发源于盘峰乡的四挟路大岗尖,流经盘峰、沙溪口、丁埠头、冲背入仙居县,境内主河道长 24.4km,流域面积 136.5km2;始丰溪发源于大盘山东麓,流经大盘、方前注入天台里石门水库,主流长 31.6km ,流域面积169.4km2。
曹娥江水系。夹溪是曹娥江干流澄潭江的上游部分,发源于尚湖镇长坞,流经尚湖、万苍注入五丈岩水库,然后再经尖山、胡宅进入新昌县境,境内主流长 33km,流域面积 179.1km2;玉溪发源于岭口珍溪箬坑附近的大坞尖,中游流经东阳市,再流入本县的前山村,下游为磐安、新昌的界河,境内主流长 19km,流域面积 48.6km2。
瓯江水系。好溪属瓯江上游,发源于大岗尖,流经双峰、仁川、冷水等乡镇,流入缙云县,境内主河道长 33.5km,流域面积 232km2。
全县土壤分为四个土类,八个亚类,十八个土属,三十一个土种。土壤类别因海拔、成土自然条件的不同,特别是水热条件有较大差异,而呈现规律性分布。其中红壤多分布在全县的低山丘陵及高丘,面积 91.56 万亩,占全县土壤面积的 52.86%;黄壤多分布于全县600m 以上的山地,面积 68.91 万亩,占 39.79%;潮土面积约 220 亩,占 0.01%;水稻土面积约 12.72 万亩,占 7.34%。土层厚度薄至中,质地轻壤至重壤,pH 值平均 7.5,有机质含量 2.5-2.49%。全县土壤肥力情况是有机质和全氮含量处于中等偏上,磷、钾尚缺,土壤代换量不高,均呈酸性反应;此外,土壤受地势、母质来源的差异和人为活动等影响,养分含量存在一定差异。
磐安县在抗战烽火中的1939年设县。1958年,全境并入东阳县。1983年,恢复磐安县。截止2015年末,磐安县下辖 9 镇(安文镇、尖山镇、尚湖镇、方前镇、新渥镇、玉山镇、仁川镇、大盘镇、冷水镇),以及10 个乡(胡宅乡、窈川乡、双溪乡、深泽乡、双峰乡、盘峰乡、维新乡、高二乡、九和乡、万苍乡)。2015 年末户籍人口211921 人,人口自然增长率 3.13‰。县域行政辖区内人口平均密度约 176 人/km2,其中安文、尖山、新渥、深泽等乡镇的人口密度较大,四个乡镇集中了全县约 1/3 的人口。
“十二五”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优生态、美城乡、惠民生等工作,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五年发展,总体实力明显增强,摘掉了欠发达县的帽子。从主要经济指标上看,2015年预计实现生产总值78.3亿元,是2010年的1.6倍;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是2010年的2.12倍和2.23倍,年均增长16.2%、17.4%。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7.65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2倍。城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比2010年增长65.5%和85.8%,快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通过五年调整,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增强了绿色发展的基础。生态工业稳步发展,规上工业产值由37.4亿元增加到74.3亿元,接近翻一番,新增亿元企业10家。建筑业总产值由45亿元增加到140亿元,扩大3.1倍,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农业“两区”建设成果显著,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获得中国香榧之乡、中国高山茭白之乡等称号。旅游业迅速发展,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3.97倍和9.26倍。金融、房地产、商贸、物流等服务业加快发展,入选电子商务全国百佳县,中医药健康、清洁能源、影视文化等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三次产业结构从15.1∶53.8∶31.1调整为14.1∶47.4∶38.5,服务业比重明显上升,结构更趋合理。
通过五年打拼,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区位条件发生了本质变化。累计完成交通投资25亿元,打通了怀万线、磐永线两条出县通道,县内三条干线公路建成通车,启动建设金台铁路、杭绍台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大中修工程和联网公路建设持续推进,交通条件极大改善。建成花溪水库,开工建设市岭下水库,完成42座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小农水建设成为全省先进。建成220KV深泽变、110KV尖山变等输变电工程,普及4G网络,信息、环保、能源等设施日益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过五年建设,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安居乐业有了更好空间。品质山城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完成了新兴街、龙山等区块改造,完成了塔山公园、花台山公园二期等公共休闲场所建设,创建了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新城区、云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和中心集镇建设齐头并进,尖山省级中心镇地位进一步突出,全县城镇化率由38%提高到44.4%。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突出抓好6个精品村建设,创建美丽乡镇5个、美丽村80个,获评全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中国传统村落4个,创建省市文化示范村25个。
通过五年治理,生态质量明显提升,加快了美丽磐安建设步伐。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和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流域水质、空气质量连年提升向好,双双实现了由良好上升到优秀的重大进步,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增加41.1万亩。扎实推进“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城市治堵、清洁土壤、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等专项行动,取得优化环境和倒逼转型升级的综合效益。
通过五年提标,民生福祉明显增加,切实提高了百姓生活质量。全面完成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任务,办理被征地农民转职工养老保险1.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从240元/人增加到530元/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了528元/月和396元/月,提高幅度达65%和106%,医疗救助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教育发展更加均衡,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全面改善,与省市医院合作办医取得显著成效。文体事业蓬勃发展,群众精神生活更有质量。扶贫工作富有成效,实现了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社会公共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有望连续十一年创建省级平安县。
1、地表水环境质量
磐安县地表水由钱塘江水系的文溪、西溪、曹娥江水系的夹溪、五丈岩水库,椒江水系的永安江、始丰溪以及瓯江水系的好溪等河段组成。合计河道总长度212公里,2011年~201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马蹄坑水库等饮用水源常年保持在Ⅰ、Ⅱ类,饮用水达标率100%;2011年~2014年6个县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在83.3%~100%,其中冲背断面水质常年保持在Ⅰ类,里石门水库上游、梓誉、上东岸、三跳水库断面保持在Ⅰ、Ⅱ类,台口断面水质基本稳定在Ⅲ类,达标率在83.3%~100%之间。其中2014年省级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他几年为良好,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2011年~2014年连续排名第一。
2、环境空气质量
2011年~2014年我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3.1%~99.5%之间,其中2012年优良率最高为99.5%,2014年最低93.1%,空气质量优良率一直居金华市第一。2014年省环保厅开始考核PM2.5浓度,我县年平均值为40微克/立方米,PM2.5考核位居全省13名、金华市第一位。在全省率先建成城乡PM2.5监测体系,建立10个城乡PM2.5空气监测站,实行乡镇、城区同步实时监测,实时发布PM2.5数据。2011年~2014年酸雨率在55.2% ~60.5%之间,降水pH值范围为4.82~6.04,属中度酸雨区。
3、乡镇环境质量
(1)乡镇地表水水质
全县共29个乡镇交界断面,地表水总体质量较好,大部分乡镇水体水质均能达到Ⅱ类水质,其中高二乡的溪下路、维新乡的冲背、尚湖镇的里大坞、仁川镇的高坑、尖山镇的夹溪大桥等断面均值达到Ⅰ类水质,但也有的乡镇水质较差,如新渥镇的山干村下游、尚湖镇的自然村、大盘镇的垃圾中转站断面等,水质在Ⅲ~Ⅴ之间,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污染源有工业污染、养殖场等。
(2)乡镇饮用水源水质
每年对13个乡镇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表明,受水量少、富营养化等影响,乡镇饮用水源水质一般,水质在Ⅱ~Ⅳ类水质之间,达标率为53.8%~92.3%,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
4、噪声
2011年~2014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县城的噪声平均值在50.7 ~52.6分贝之间,符合2类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60分贝)要求,主要噪声源依次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和工业噪声。
“十二五”以来,在磐安县委、市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通过扎实开展“五水共治”、“气尘合治”以及 “811”生态文明等推进行动,磐安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保屏障得到巩固,公众满意率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效益得到显现,为加快建设美丽东阳提供了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努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完成磐安县生态功能区规划调整修编,开展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县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村建设标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得到加强,生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加大。
2011年7月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生态县”。全县已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8个、省级生态乡镇19个、市级生态乡镇19个、市级生态村210个、县级文明生态村150个、县级示范整治村338个,市级秀美村17个、市级精品村11个。绿色系列创建不断深入,先后创建了全国绿色家庭1户,省级绿色家庭16户,市级绿色家庭43户,县级绿色家庭371户;创建省市级森林村庄、绿化示范村共80 个,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绿色企业7家,省级绿色社区2个,绿色饭店、绿色医院各1家,省市级绿色学校35所,建立省、市级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各1个。
创建省森林城镇1个、省市森林村庄61个,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成功创建 “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森林抚育工作示范县”。
以“五水共治”为重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完成印染、化工、电镀等行业污染治理。完成采制砂、畜禽养殖行业整治。全面开展“无违建村居”创建,“三改一拆”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开展“四破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扎实推进西溪、好溪等“最美河流”创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3%,县城区域噪声监测平均值达到Ⅰ类居住区标准,全省各县市交界断面水质考核成绩优秀,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名列第三名。全县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达88.63万亩,比2010年增加36.4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机遇。随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环境保护的政治基础、经济基础、法治基础、环境基础和社会基础不断夯实。政治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经济方面,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将有利于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法治方面,以新环境保护法的全面实施为龙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制度日趋完善,环境保护进入法治化、制度化的历史新阶段。环境方面,全省水、气、土等环境质量改善正处于关键突破阶段,实现环境质量根本性改善的曙光已经初现。社会方面,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普及,全社会共建共享美好环境的合力正不断聚集。
考核内容调整带来的机遇。省政府已经明确,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6个加快发展县不再考核GDP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主要考核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居民增收等工作。这不仅是发展理念的重大改变,更是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发展举措的一次转型倒逼。山区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型将有助于磐安把握“在发展中转变、在转变中发展”的主动权。
生态价值提升带来的机遇。生态优势是磐安最大的潜在优势,磐安坐拥着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好生态、好环境。随着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在全球掀起,绿色生态发展模式发生深刻变化,将进一步凸显磐安的比较优势。“十三五”时期,以优良的生态资源为基础,磐安将休闲旅游业作为“一号产业” 进行培育,将全面提升生态资源核心价值,以生态促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体系,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强势,把生态资本转化为发展资本,走出一条以生态文明建设力促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发展条件改善带来的机遇。省委、省政府作出欠发达县摘帽的决策部署,也提出了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摘帽快跑跨越发展的新要求。磐安正处在“摘帽”后重大政策调整的机遇期、转折期。随着三条在建交通干线的建成和杭绍台高速、金台铁路等路网的进一步完善,杭温高铁有望开工建设,将彻底打破磐安对外交通的瓶颈制约,磐安与外界的时空距离大为缩短,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大大增加,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尤其是生态环境和旅游在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将不断上升。
在迎来“十三五”发展重大机遇的同时,磐安要谋求更高要求的发展也面临不少的问题和挑战,公众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诉求将不断高涨,即期性更加强烈,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仍然较大,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仍需付出艰巨努力。
作为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磐安发展在资源环境方面的制约十分明显,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责任重大,环境容量已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土地产出率较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建设资金较为缺乏,人口集聚较低,人才资源较少。实现“十三五”时期的崛起发展所需的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的保障任务非常重。
近年来,磐安县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大气、水质环境质量优良,位居全市前列,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居住环境改善,但是全县的环保事业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还存在误区,认为磐安县生态环境优良,无需再重视、再加强,顺其自然发展就可以了。有的认为抓经济发展、抓财政收入是头等大事,象磐安这样环境质量好、经济欠发达地区没有必要投入大量财政资金用于生态环保建设;也有的人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环保、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己无关;部分排污企业的废渣﹑废水﹑废气未得到有效处理,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环境,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发展、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现象还有发生,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农村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
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县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推出众多惠企政策招商引资,许多县外投资项目落地磐安,部份磐商纷纷回归创业,极大地推进了地方工业经济发展。但随之而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多,部分企业环保设施“三同时”不能落实到位,增加了环境污染负荷。现有主要污染源治理技术相对落后,超标排放现象仍有发生,造成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危险固废收集处置设施建设更是不能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由于危废危害大,管理要求高,必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磐安县木制品、五金制品企业量多、面广,废弃油漆包装物、漆渣等列入危废管理,全县大多数低、小、散企业还存在随意堆存现象,尽管部份上规模企业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置协议,但全县有资质处置单位只有几家,处置能力有限,难以是满足全县日日增长的危废处置需要。
磐安县城城区由于受地理条件限制及历史原因,城市功能区混杂,居民区、商业区、加工作业区、文教区、医疗区等相互交织,建筑业粉尘、餐饮业油烟、车辆修理铝合金加工噪声、商业招揽喇叭声、群众集体锻炼音响噪声等环境污染,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成为县城群众反映最多的一个热点问题。
近年来,全县生态环保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和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从总体来看,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大都采用无动力厌氧工艺,模式简单,处理欠佳,新城区、尚湖、方前等工业功能区还没有集中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投资成本大,运行费用高,建设有困难,乡镇之间环保资金投入也不平衡,生态环境建设效果上也存在很大差异。县城雨污分流排水、排污工程等硬件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随着不断深化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和群众环境诉求越来越高,基层环保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由于编制受限,现有人员力量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环保事业。当前环保岗位任务重,压力大,致使人员流动很大,被上级主管部门称之为“袖珍监测站”,不可避免存在监管不到位,服务水平欠高的现象,与当前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直接影响到环境监管的力度。
基层环保专业和法律专业的人员短缺,一些人员业务技能薄弱,在执法检查时,存在看不懂、说不清、查不准、帮不上的现象,使得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查处。监测设备投入有限,缺少应急监测车辆和设备,在处理环境应急事件中对污染情况说不清、说不准,错失了事故处置的良机。
经排查,磐安县“十三五”重点环境问题清单见附表1。
以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助力休闲养生旅游1号产业为主线,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总目标,以全域水质提升工程、空气质量提升工程、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等“三大”提升工程为抓手,实施治气、治水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让磐安水更清、天更蓝、山更绿、景更美。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力打造“江南生态养生源”,全面建设“生态、养生、人文、幸福、活力”磐安。
通过若干年努力,全县基本消除乡镇III类水及以上断面,全境流域水质达到II类;县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市控地表水环境质量(市控断面第二水厂和台口断面)达标率100%;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增强,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的优良率达到95%以上;
在参照国家和浙江省、金华市“十三五”环保规划目标指标的基础上,并结合东阳实际情况,确定规划指标体系和量化指标。指标体系由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重金属污染减排、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10个方面组成,共计21个指标。具体指标见表4.2-1。
表4.2-1 磐安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 性质 |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浙江省规划目标值 (2020年) | 金华市规划目标值 (2020年) | 磐安目标值 (2020年) |
约 束 性 指 标 | 环境质量 | 1 | 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 66.6 | 83.3 | 100 |
2 | 细颗粒物(PM2.5)浓度(ug/m3) | 42 | 40 | 35以下 | ||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3 | “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 | 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
重金属污染物减排 | 4 | “十三五”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 | 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
预 期 性 指 标 | 水环境 | 5 |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 70以上 | 85及以上 | 100 |
6 | 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 | 基本消除 | 全面消除 | 全面消除 | ||
7 | 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基本达标 | 100 | 100 | ||
大气环境 | 8 | 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 75 | 85 | 95 | |
预 期 性 指 标 | 土壤环境 | 9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总体有所提升 | 84 | 95 |
辐射环境 | 10 | 废旧放射源收贮率(%) | 100 | 100 | 100 | |
污染治理 | 11 | 省控重点废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 95以上 | 95以上 | 98以上 | |
12 | 省控重点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 95以上 | 95以上 | 98以上 | ||
13 |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达标率(%) | 95以上 | 95以上 | 98以上 | ||
14 | 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 | 93 | 95 | 98 | ||
污染治理 | 15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 95 | 100 | 100 | |
16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 | 90 | 100 | 95 | ||
17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以上 | 100 | 100 | ||
18 | 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 92 | 98 | 98 | ||
19 | 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95 | 98 | 98 | ||
20 | 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和收集率(%) | 100 | 100 | 100 | ||
生态保护 | 21 |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比率(%) | 50 | 80 | 90 |
强化“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继续加大治污水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要持续加大治水力度,让磐安的水更清。
一要提升标杆。治水要向全境II类水目标迈进,重点做好文溪水质提升工程(完善城区截污纳管;实施文溪水质原位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程;规划建设文溪生态补水水源建设)。要努力巩固畜禽养殖、采砂制砂、污染企业等重点行业整治成果,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扎实推进“最美河流”创建,出境水质进一步提升向好。
二要严控源头。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整治,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服务业污染整治,采用疏堵结合的办法,对宾馆、酒店、餐饮、美容美发、洗浴、洗车等服务业进行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控制服务业水污染。
三要防反弹。继续开展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月度排名,公开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情况,让河长、段长、警长准确掌握各责任河段的水质类别,及时采取防治措施,促进科学治水,防止“垃圾河、黑臭河”反弹。
严格工业项目准入。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整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杜绝“三高”企业进入,严厉管制,切实做到源头控制,确保落地项目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重点抓好木制品、五金制品油漆废气、粉尘、噪声污染整治。
全面整治重污染行业。遵循“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严格按照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继续深化行业整治,控制排污强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地方块状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全面深化木制品、五金制品等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聚区内企业排放的废水必须经过预处理达到纳管要求。2016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020年前,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出路的工业集聚区应按要求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安装监控设备,实现集聚区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推进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强化重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和清洁化改造。加快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推行重点行业的废水输送明管化,杜绝废水输送过程污染。
完善环保基础工程建设。要对县城老城区进行雨污分流普查,确定三级管网整改方案,并分年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收集率和处理率。要加快深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使新老城区污水管网进行连接;结合高速连接线改造,加快实施云山区块污水管网改建项目。启动新渥、冷水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改建和二期扩建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能力由现在的1.5万吨/天扩大到3.0万吨/天。以推动污水厂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为契机,撬动全县城镇污水处理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提升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科技力量,依托现有自动监控、刷卡排污和行业治污中控管理平台,优化环保监管执法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缓解环保系统“小马拉大车”的疲惫现象,提高监管效率,实现高效执法。对重污染行业、重点区域企业雨水排放口安装智能化监管系统。
开展农业面源治理。积极推广平衡施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应用,到2017年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小于280kg/公顷,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7%以上。
实施畜禽养殖生态提升工程。大力支持规模生态养殖场(小区)建设,优先综合利用,再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严禁直接排放环境。2018年完成对现有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对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综合治理改造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全面推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标准化改造规模养殖场,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全面实施新、改、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对农村低、小、散且排放废水等家庭式作坊整治,对环保手续不齐全和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作坊实施关停和淘汰。加强对远离城区或乡镇的“农家乐”和景点营业区生活污水排放监管,因地制宜采取合适方法对生活污水综合利用或处理达标排放,对直接排放的排污主体实行整改。结合“五水共治”,到2017年实现规划保留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农户收集率8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所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专业化运维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奖促治”、“以减促治”运维保障机制,让农村生活污水真正发挥减排效益。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对保护区实行短信提示。落实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加强水源地上下游联动保护,优化取水排水格局。全面落实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围栏隔离及视频监控工程,创建花溪水库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到2020年底前,规范农村饮用水创建项目,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
加强饮用水源区域日常监管。严格水源地环境执法,加强重点饮用水库重点区域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坚决取缔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杜绝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农家乐等活动。严格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全面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杜绝污染源输入。持续做好日常例行水质监测工作。
强化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广建设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到2020年,全部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全面建成双水源供水体系,提高饮用水源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水平。
继续推进“五水共治”,开展沿河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截污、河道清淤保洁等综合整治措施,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
以“万里清水河道”为抓手,继续对主要骨干河道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
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开展小流域治理工作,构筑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生态工业林,整治流域内无序采砂挖沙,合理划定采砂区,科学调度水资源,修复改善河道自然生态。
开展清水河道建设和农村河沟池塘疏浚整治工作,着力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推进水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实行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下降10%以上,洁净煤使用率达90%以上。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外,禁止报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控制燃煤锅炉污染。禁燃区内基本淘汰6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出台煤改气资金补助办法,积极推广新型能源。通过淘汰燃煤锅炉、城区禁燃区建设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等措施,强化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控制和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
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市建成区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禁燃区内不得审批新增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已建设施要限期拆除或实施清洁改造。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除集中供热锅炉外)。
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广绿色能源、清洁能源,加快落实全县天然气综合利用规划、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规划,抓紧建设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积极扶持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利用,推广新能源使用,统筹推进城乡燃气、水电等能源动力设施一体化建设。
5.2.2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一要严格产业准入。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禁引进重污染高耗能项目或新增产能。
二要提升产业布局。结合产业布局加快对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
三要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重点淘汰印染、化工、医药和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五要控制有机废气污染。以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为新的提升契机,全面出击,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对涂装、木业等11个重点行业开展VOCs整治,到2017年,实现VOCs排放量削减20%以上。有机废气排放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加强对有机废气、粉尘的收集处理,增强净化效果。
四要控制燃煤锅炉污染。禁燃区内基本淘汰6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出台煤改气资金补助办法,积极推广新型能源。
六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金属表面处理、木制工艺品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工业循环型产业链,开展资源循环化利用试点,推动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效益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施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培育计划、加强重点领域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5.2.3 控制扬尘污染
严控扬尘污染。城市建筑垃圾全部实现密闭式运输,垃圾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创建“金华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60个。大型煤堆、料堆全部实现封闭存储。实施扬尘精细化治理,探索开展在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扬尘精细化管理能力水平。
强化道路管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50%以上;2017年底前,达52%以上。
要加强新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新车注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力争提前执行国家下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建成机动车环保监测和监管体系,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禁止机动车销售单位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新车,禁止黄标车在辖区范围内交易和过户登记。
要建立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实施简易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检测,汽油车统一实施《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3/660-2008)、柴油车统一实施《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DB33/843-2011)。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在用机动车的排气检测要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进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
要加大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力度。对全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倒排工作计划,明确乡镇、部门责任;扩大全县黄标车限行范围,逐步向乡镇延伸。所有非绿标车均列入限行范围,并加大道路通行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上路的非绿标车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停止核发特许通行许可证。
5.2.5 推动绿色出行
控车禁烟攻坚行动。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汽车中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50%以上,在用营运公交车每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淘汰10%以上。全面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站,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管理;全面完成新一轮老旧车淘汰,全面推广使用国V以上汽柴油。
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到2017年,城市机动车总运行时间削减10-20%,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4%以上。通过开通绿色廊道、新能源汽车使用推广、增加公共自行车投放等形式,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5.2.6 餐饮油烟整治
餐饮油烟整治。城区全面完成餐饮油烟治理,实行长效化监管,严格控制露天烧烤。禁燃区和清洁能源覆盖范围内,严禁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涉及油烟作业的企业必须配备油烟净化器。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内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
垃圾禁焚。设立垃圾焚烧举报专线,建立有奖举报机制,落实片区监管专人制,形成垃圾网格化监管,严禁在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
推进秸秆等农作物茎干综合利用。建立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等农作物废弃物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配套秸秆打包、粉碎设备,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的再生能源等领域的综合利用水平。2017年底前,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防范焚烧秸秆等农作物行为。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加快垃圾压缩式转运站建设力度,完善垃圾定期收运、处置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和处置体系,坚持做到及时收集、清运和处理。下大力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严禁农村生活垃圾的焚烧,减少其二次污染。到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建制村覆盖率达100%。
实施矿山治理。所有采碎石场要落实扬尘、粉尘控制措施。到2017年,已关闭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0%以上。
继续做好市区和林区烟花爆竹禁燃。加大对烟花燃放危害的宣传,倡导镇乡街道文明消费,摒弃旧俗陋习,树立时尚新风。
加强干洗店和汽车4S店等有机废气治理工作。新建干洗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必须为选用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对现有干洗企业进行治理,强制回收干洗溶剂,鼓励优先考虑冷凝等回收方式。鼓励汽车4S店采用水性漆替代油性漆,减少VOCs排放。
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结合最新颁布的“土十条”,强化危废和污泥全过程监管,落实污染场地风险分级管控,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隐患。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优化“涉重”企业空间布局,推动“涉重”企业专业化、园区化集聚发展。严格落实涉重行业准入要求,加大落后产能取缔淘汰。按要求对“涉重”企业两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及时推广先进技术,采用低毒无害原料替代或降低重金属原料使用量,提高重金属回收利用率等措施从源头减少重金属产生。
巩固涉重行业整治提升成果,加强后期持续监管,鼓励企业采用其他工艺替代优化,实行重金属用量申报和登记制度,实行重金属在线监测与监控,从源头到排放实现全过程监管。
实施动态监测。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分布集中区开展土壤环境背景摸底调查和定期例行监测,及时了解土壤动态质量,视情况采取妥当措施。探索优化重金属信息公开、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污染责任追究、污染源自行监测、公众监督、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制度设计,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加强源头管理。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污泥处置方案不符合环保要求或缺乏可行性的,不得批准其环评文件。加强污水处理厂泥质和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污泥的产生量。实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全面推行处置费统一结算。
建设信息监控体系。加快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采用视频监控、称重过磅、数据扫描、车载GPS或电子锁等手段,实时监控危险废物和污泥从产生到处置的各环节,实现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到2020年底,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全覆盖。
完善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水平;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有害垃圾、秸秆等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及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力争新建1家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监管。积极建立相邻地区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加快危险废物中转站建设,针对全县木制品、五金制品废油漆桶、油漆渣等危险废物量多、面广、处置难的实际问题,规划建设磐安县危险废物收集储存中转站,收集后统一送县外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启动台口垃圾填埋场四期扩建工程建设。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充实职能部门管理力量,加强各级固体废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日常抽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以“预防、控制、治理”为路径,结合最新颁布的“土十条”,按照属地管理、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用养结合的原则,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害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试点。
1、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设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建立全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3、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自2017年起,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东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加强重点区域场地土壤污染防控。强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重点行业周边区域的土壤环境监测与监控。
健全工业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到2017年,基本完成“十二五”期间重点污染行业关停搬迁企业原址污染场地风险源排查。不断完善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实现疑似污染场地筛查和风险等级自动识别、信息综合分析。到2020年,基本掌握全区疑似污染场地的分布、面积、风险等级,并实现动态更新。
实行工业污染场地风险分级管控。加强疑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面推行疑似污染场地收储流转前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的分级管控制度。
强化环境风险调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全面防范环境风险。
切实加强项目监管。“治旧”与“控新”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对污染严重且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闭;另一方面,要把握引进项目和企业落地关,严格审批制度,防止新污染企业入境。
一是快整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有效减少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存量。加快推进“低小散”行业整治坚决取缔非法加工企业(作坊)。
二是强监管。抓好国家责任书项目和省县减排计划项目,加强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严格监管减排措施,污水处理费的拨付与减排考核和达标排放情况相挂钩,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积极探索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模式,排污许可证管理要动态收集污染源基本信息,并贯穿环境管理全过程。
三是强基础。要加快环保能力建设,加强环保执法力量和技术培训,提高环保从业人员素质,并按照全省环境监测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守住环境风险底线。从布局和结构入手,改善环境安全总体态势。加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探索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价,全面推进县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强化企业风险物资的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形成全方位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
建设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依托社会专业化机构全面推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构建一支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处置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全面推进全省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执行标准参照环保部发布的《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应急机构按照二级标准进行建设。
加强对生产、使用及贮存等涉及危化品的企业监管,尤其对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监管。按照规定对相关企业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备环保部门,并督促定期开展演练,确保预案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安监等部门要求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使用和贮存场所安装在线监测监控仪器,生产工艺采用DCS自控等自动化控制,对危险工艺还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督促企业做好各项应急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对涉及的危化品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宣传和培训,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厂内员工人人可救,人人会救,及时控制势态蔓延。日常工作中,实行“巡查、突查、联查、抽查”四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作出惩处,并整改到位,从源头消灭环境隐患。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对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的管理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制,即重点地区、分级管理,重点时期、针对性管理,重点行业、档案化管理,重点化学物、全过程管理,重点类型、联动管理,第一时间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和苗头。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行业突出抓好全过程风险管控。
严格加强环境监管。一是加快整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有效减少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存量。二是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环保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深入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行动,继续用铁的手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快电子处罚平台建设,推行重点企业公开承诺、违法企业公开道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等制度,全面加强排查监管,切实防止“低、小、散”污染企业转移复产,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
加强对放射源监管。从申报、领用到退役废弃全过程严格把关,做好各类使用放射源企业登记工作。定期开展企业使用情况,必须严格执行辐射类环评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做好各项防辐射污染措施,对放射源安装GPS定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施,防止出现丢失、被盗或私自处置现象发生,对退役废弃的放射源去向予以追踪,必须严格按照放射性物质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以免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确保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率100%,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
完善辐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优化预案实施程序,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核与辐射应急队伍建设,提升核与辐射事故监测与预警能力,满足全市快速处置核与辐射突发事故工作需要。
5.5.1 环境监测监控保障体系建设
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环境监测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执法设备;加强环保执法力量和技术培训,提高环保从业人员素质,按要求开展移动执法能力建设;建设智能环保管理平台,对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
加强有机物、重金属监测能力,添置气相色谱、流动注射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等先进设备;更新已老化的应急监测车和应急监测设备。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完善污染源监控系统预警体系。建立并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状况。加快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建设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在线监控与预警网络。
5.5.2 加强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根据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增加环境监察、监测办公设施、仪器设备、交通通讯、采样取证、现场应急等软硬件设施。建立环保协管员和企业、农村环境监督员队伍,全面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加强监察人员在污染控制、生态建设、法律法规、监察监测、审批等方面的定期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素质,提高信访处理的业务水平,提高对群体性事件防范应对措施的能力与处理能力;建立乡镇环保监管制度,强化农村环境监管。
优化环保部门设置。加快推进环保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优化部门设置,以更利于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和便于环保精细化管理。
5.5.3 加强环境信息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信息化基础、应用、安全、数据、运维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信息平台和辅助决策平台,提升环境信息服务能力。加强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放射源在线监控、重点污染源源在线监控等在线监测网点的建设,实现与省、市的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四位一体”的监测体系的对接。
“十三五”期间,制定出台一系列生态补偿、环境管控政策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与底线,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等六类准入区进行环境空间管制,持续建设生态屏障。
一要建立生态系统分区管理机制。按照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和生态保护目标,实施差异化保护与修复。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是重点发展区域。禁止准入区以大盘山自然保护区、花溪—夹溪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区为重点,充分挖掘和发挥保护区的科研、教学等看不见的价值,尤其要发挥大盘山博物馆的作用。
二要重抓生态公益林建设。要通过封山育林、绿化造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林政管理和山体植被修复等措施,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在争取重点生态公益林扩面的同时,加快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
三要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制定《磐安县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开展乡镇、村集中供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配套设施建设,构建蓝藻防控生态屏障,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要加快治理预防水土流失。编制完成《磐安县水土保持规划》,划定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确定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治理措施,分轻重缓急,有序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五要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继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和绿色城镇行动,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典型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把改革创新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需求和突出任务,着力深化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的思想基础、经济基础、法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形成深化环保工作的持续动力。
一是以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为核心目标,确立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指标体系。将群众最为关心、改善需求最为迫切并有利于统筹全局的重要指标作为环境质量约束指标。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分区域、分阶段制定实施差别化的环境质量目标,实施一区一策的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各级政府生态环保工作的督政力度,严格实行河长制、跨界河流交接断面考核、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等考核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
二是深化排污总量控制。以环境质量为导向,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制。对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的,严格排污总量控制,限制产生主要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在继续开展现有指标(COD、NH3-N、SO2、NOX)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总磷、VOCs等新增指标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落实三大减排措施。一是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减排绩效;二是加大结构减排,通过重污染行业整治、优化能源结构调整、实行畜禽养殖双控制度等,加大减排力度; 三是严格减排管理,落实各项激励、考核和监管措施,探索跨区域之间的排污权交易和减排任务指标的调剂。建立资源要素约束机制。全面建立排污权基本账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准入制度,有效控制新增排污总量;强化“三三制”评价考核,落实差别化激励约束政策,倒逼落后重污染产能退出市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作用下的总量指标配置,实现主要污染物指标动态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减排交易,优化资源配置,在总量约束下支撑更多的经济发展空间。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制定实施生态空间管控制度,做好环境差异化要求的空间落地和用途管治,制定不同区域生态保护、环境准入、污染治理、绩效评价等差异化政策,有效调整区域发展方式和开发强度。
强化减排倒逼传导机制。更多依靠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动污染减排,强化区域性和行业性减排刚性约束,实现产业升级和工艺提升。
完善项目准入机制。根据流域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完善项目“负面清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继续深化落实空间、总量、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战略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强化源头防控。
坚持标准引领。加快构建体现新时期新要求的环境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区域性、行业性特别排放限值,通过强化环境标准引领技术升级。
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坚持铁腕执法,切实改变环保不守法态势,严格落实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刑事追责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提高处罚震慑力。
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一证式”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实现排污许可证与环保审批、验收、执法的有效整合。
加强环境执法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等机制,注重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的结合,构建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积极推进环保法庭、环保监察机构等环保司法队伍建设,实行环境保护案件专业化审判。
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机制改革,对现行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制进行梳理、整合、规划与优化,全面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密集型环境监管网络和“权责合一、统筹联动”的高效型执法体系。
强化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快环境资源、自然资源价格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排污指标资源市场化配置,构建市场化的交易价格机制,有效提升排污权交易活力。
健全环保投融资机制。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创新环保融资方式,建立融资信息平台,鼓励发展生态环保投资基金,支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生态环保项目股权和债券融资,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参与生态环保项目。
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抓紧出台第三方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重点污染行业和工业园区的第三方治理。逐步建立第三方治理模式持续发展机制,创设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重点加强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推进PPP模式,积极推广集约化、循环化的集中处理模式。
建立市场化的环保产业发展投资引导机制,大力推动环保产业优质资产证券化。充分发挥绿色经济政策的作用。全面推广总量激励政策,拓展落实“三三制”。
切实强化公众参与。构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开放生态文明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对重大环保政策、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排放数据、环境处罚信息等进行全面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置情况。
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强化环保舆论舆情引导,高度重视网络社交新媒体在传播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作用,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呼应舆情关切。
强化环境宣传教育,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大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和培训力度,营造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环执法人员及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推进依法行政。
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强环保志愿者、环保义务监督员、企业环境监督员三支队伍,完善环保促进会建设。
根据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十三五”重大工程项目坚持以问题带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的原则,主要在治污水、治气治霾、土壤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共计36项,总投资17.4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投资15.1亿元。
实施包括工业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农业和农村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重点工程项目,共计11个,总投资7.51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投资6.75亿元。
实施包括能源结构调整、木制品、五金制品等特色行业污染整治工程、重点行业VOCs治理等方面的重点工程项目,共计7个,总投资4.3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投资3.96亿元。
实施包括危险废物无害化收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等重点工程项目,共计7个,总投资3.83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投资2.83亿元。
实施包括环境应急监测、管理和信息监管自动化等重点项目,共计8个,总投资1.11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投资1亿元。
实施包括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农村环境整治等生态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共计4个,总投资0.65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投资0.56亿元。
磐安县“十三五” 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见附表2。
各级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整合全县环保局、发改局、规划局、国土局、经信局、住建局、水利局、农林局、林业局等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规划任务,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加快推进环保科技创新,着力提高污染治理与防治技术及其产业化水平。重点引进、推广高浓度废水处理、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有机废气治理、污泥处置等共性先进适用技术。
积极扶持环保产业,制定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培育一批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制造、环保科技咨询、环保“第三方治理”为重点的环保企业。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积极开展节能环保论坛、博览会、展销会等,打造节能环保技术推广、中介服务和产品交易平台,逐步形成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以环保服务业为龙头,为环保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把规划实施所需的经费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中,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和资金扶持,确保环保重点工程按期完成。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环境投资体系,多渠道吸收和鼓励银行、企业、民间资本等多方面资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向全社会公布规划文本并接受监督。积极宣传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和工程,引导鼓励公众对规划实施进展进行监督,同时按年度对规划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就重点环境问题治理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接受公众质询和评判。畅通环境投诉渠道,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有机互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机制。
附表1 “十三五”重点环境问题清单
序号 | 类别 | 重点问题 | 拟采取措施 | 投资估算(万元) | 责任单位 | 解决时间 |
1 | 气 | 全区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仍较多数量,燃煤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大。 | 全面淘汰6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17年底前,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 1000 | 经信局 环保局 | 2017年 |
2 | 气 | 大气复合污染物VOCs排放量大,PM2.5不达标,VOCs防治总体水平不高。 | 全面开展VOCs排放重点行业污染源调查,完成VOCs整治,切实削减VOCs排放总量。 | 2000 | 环保局 | 2020年 |
3 | 水 | 城乡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不高,乡镇工业企业及居民生活污水纳管率低。 | 开展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建设,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的污水收集网络框架。 | 8000 | 建设局 各乡镇街道 | 2017年 |
4 | 固 | 现有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处置企业设施处理能力难以满足区域工业企业生产需要。 | 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水平;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有普度有害垃圾、秸秆等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及处置; 加快危险废物中转站建设,针对全县木制品、五金制品废油漆桶、油漆渣等危险废物量多、面广、处置难的实际问题,规划建设磐安县危险废物收集储存中转站,收集后统一送县外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 启动台口垃圾填埋场四期扩建工程建设。 | 10000 | 建设局 环保局 | |
5 | 工业污染 | 区域性结构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尤其全市“低小散”企业较多,环境污染比较突出。 | 巩固提升六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成果;开展 “低小散”块状特色行业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 | 2500 | 发改局 经信局 | 2020年 |
6 | 监测 | 现有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设施和设备与当前环境保护要求滞后,难以满足十三五期间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监测要求。 | 搬迁并改造和增加实验室用房;加强有机物、重金属监测能力,添置气相色谱、流动注射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等先进设备;更新已老化的应急监测车和应急监测设备;加强VOC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站点,进一步增强环境监测能力。 | 4000 | 环保局 | 2020年 |
7 | 监察 |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环保领域的不断拓展,环保监管的任务日益加重,现场环境监察能力不足问题已越来越突出,现有的环境监察能力与环境保护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 | 对照标准,解决环境监察办公设备、监察设备、执法车辆、取证设备、通讯设备、信息化设备,应急设备、执法所需装备等硬件设施。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自动化监控,达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全覆盖,增强环境监察能力 | 2000 | 磐安县政府 | 2020年 |
8 | 监察 | 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平不足。 | 增强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设备、物资储备,提升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故处置水平。 | 1000 | 环保局 各乡镇街道 | 2020年 |
环保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现有信息系统已经不能适应环境业务开展的需求。部分系统功能不够完善,无法完全实现业务处理的高效化、智能化;部分系统功能较为落后,严重影响环境执法的效率及环境监察业务的全面性、连续性,“信息孤岛”现象较为严重。 | 依托金华“智慧环保”工程,整合环境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为环境管理部门领导决策、业务监督和信息服务提供有用信息资源,提高环境信息资源利用率和执法监管水平。 | 2000 | 环保局 | 2020 | ||
合计 | 32500 |
序号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十三五”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治污水 | 重点水污染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 | 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 | 2016-2020 | 2000 | 2000 | 经信局 环保局 财政局 |
2 | 县城排水排污改造 | 城区至云山段、煤气公司至根溪段等排污管网建设工程 | 2016-2018 | 8600 | 8600 | 建设局 | |
3 | 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 | 新增日处理污水规模10000吨,管网10公里 | 2016-2018 | 8000 | 8000 | 建设局 新城区管委会 | |
4 |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新建尚湖镇污水处理厂,安文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2016-2018 | 4200 | 4200 | 尚湖镇政府 安文镇政府 | |
5 | 文溪水质提升工程 | 包括城区雨污管网改造、截污及河道清淤、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 | 2016-2020 | 15000 | 15000 | 建设局 | |
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完成所有建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 | 2014-2017 | 14000 | 8000 | 农办 | |
7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三方运行管理 | 实行第三方运行管理 | 2016~2020 | 8000 | 8000 | 农办 各乡镇街道 | |
8 | 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 按标准改建养殖场,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 2016-2018 | 5000 | 5000 | 各乡镇 | |
9 | 城乡一体化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 城乡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实施老城区截污管网改造。 | 2014-2020 | 8000 | 7000 | 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 |
10 | 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 种植业化肥、农药减量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 | 2015-2018 | 800 | 700 | 农业局 | |
11 | 畜禽养殖生态提升工程 | 对现有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关停或搬迁一批,对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猪场综合治理改造提升。 | 2015-2018 | 1500 | 1000 | 农业局 各乡镇 | |
12 | 治气治霾 | 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项目 | 整治全县燃煤锅炉,实施小锅炉淘汰或进行清洁能源替代。 | 2015-2017 | 8000 | 7000 | 发改局 经信局 环保局/企业 |
13 | 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 | 建成城区LNG气化站、尖山LNG气化站、中压燃气管网等。 | 2016-2018 | 20000 | 20000 | 天然气公司 | |
14 | 重点行业VOCs治理 | 开展重点行业VOCs治理。 | 2014-2020 | 8000 | 6000 | 环保局 有关企业 | |
15 | 深化木制品、五金制品等特色行业污染整治工程 | 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木制品、五金制品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关停一批、保留一批、规范一批
| 2016-2020 | 5000 | 5000 | 环保局 | |
16 | 有机废气在线监测建设 | 与有机废气监测设备供应厂商的合作开发,提高特征有机污染因子的监测准度和抗干扰性,并逐步应用推广。
| 2016-2020 | 1000 | 800 | 有关企业 | |
17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 配套秸秆打包、粉碎设备,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的再生能源等领域的综合利用水平,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
| 2014-2017 | 1000 | 800 | 农业局 | |
18 | 治土壤污染 | 台口垃圾填埋场四期扩建工程建设。 | 台口垃圾填埋场四期扩建工程建设 | 2016-2020 | 23315 | 15000 | 建设局 |
19 | 台口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造工程 | 更换部分处理设备,并增加硝化反硝化、生物滤膜反应器等设备 | 2015-2018 | 800 | 700 | 建设局 | |
20 | 园岭坑堆渣场建设工程 | 园岭坑堆渣场挡墙及排水处理设施建设 | 2016-2020 | 1200 | 1200 | 安文镇政府 | |
21 | 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 建设大型太阳能垃圾房或购买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 2015-2017 | 1800 | 1600 | 建设局 | |
22 | 治土壤污染 | 磐安县危险废物收集储存中转站 | 磐安县危险废物收集储存中转站建设 | 2016-2020 | 4000 | 4000 | 建设局 |
23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程 | 完成太阳能垃圾房和机械化垃圾处理站建设,配置户用、村用垃圾桶、垃圾车等设施 | 2015-2017 | 2500 | 2300 | 农办 | |
24 | 垃圾压缩式中转站 | 新建垃圾压缩式转运站。 | 2015-2017 | 4000 | 3500 | 建设局 | |
25 |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 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加强应急设备、物资储备,提升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 2015-2020 | 1000 | 800 | 环保局 |
26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 突发事件监控预警监督平台软件、硬件建设,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的软件、硬件要求,应急车辆等硬件设施配备 | 2016-2020 | 500 | 500 | 环保局 | |
27 | 环保监管信息化与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 | 依托现有自动监控、刷卡排污和行业治污中控管理平台,优化环保监管执法和信息化建设。 | 2015-2020 | 2000 | 1500 | 环保局 | |
28 | PM2.5空气监测站建设 | PM2.5空气监测站建设 | 2016-2017 | 500 | 500 | 环保局 | |
29 | 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 | 增加环境监察、监测办公设施、仪器设备、交通通讯、采样取证、现场应急等软硬件设施。建立环保协管员和企业、农村环境监督员队伍,全面提高监察、执法能力。 | 2016-2020 | 3000 | 3000 | 环保局 | |
30 | 环保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加强有机物、重金属监测能力,添置气相色谱、流动注射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等先进设备;更新已老化的应急监测车和应急监测设备。 | 2015-2020 | 2000 | 1600 | 环保局 | |
31 | 核与辐射监测设备购置 | 购置核与辐射监测设备,提升辐射监管、监测能力。 | 2016-2020 | 100 | 100 | 环保局 | |
32 | “智慧环保”工程建设 | 智慧环保“一张网”的建设,包括环境信息化建设中的各项软硬件支撑环境,基础网络环境与设备等内容。 | 2016-2020 | 2000 | 2000 | 环保局 | |
33 | 生态保护和治理 | 规范农村饮用水创建项目 | 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提升工程。 | 2016-2020 | 500 | 500 | 农业局 水利局 |
34 | 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备用水源建设项目 | 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隔离防护和标识设施完善建设以及浪坑口备用水库建设提升工程 | 2016-2018 | 300 | 300 | 水利局 环保局 | |
35 | 主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 | 安装水质安全监控视频等系统建设工程 | 2015-2020 | 400 | 300 | 水利局 环保局 | |
36 | 农村环境整治 | 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池、垃圾房建设、管网埋护等 | 2015-2016 | 5300 | 4500 | 农业局 各乡镇街道 | |
合计 | 154000 | 1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