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392082489/2022-5574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磐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磐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
磐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录
一、 背景与现状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田建设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按照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农业农村部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42号)等精神,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磐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于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谋划新时代农田建设发展,积极推进磐安县农业现代化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稳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十三五”时期,磐安县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建高标准农田以及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要求,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磐安县“三农”工作全局中谋划推动,狠抓各项措施,确保实施到位,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20年底,磐安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68万亩。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高标准农田4.15万亩,“十三五”期间建成高标准农田10.53万亩。
表 1 磐安县已建高标准农田情况统计表
所属年度 | 高标建成面积(万亩) |
2012 | 0.7 |
2013 | 0.99 |
2014 | 0.5 |
2015 | 1.96 |
“十二五”小计 | 4.15 |
2018 | 5.58 |
2019 | 2.42 |
2020 | 2.53 |
“十三五”小计 | 10.53 |
总计 | 14.68 |
“十二五”以来,磐安县通过不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投入,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一是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配套排水沟、引水渠、蓄水池等设施,基本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在水土流失易发地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农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得以完善,耕地质量等别得到提升,极大提高了高标准农田建成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型。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是田块整治,机耕路、下田坡等基础设施大量新建、改建,土地分散、交通不便等问题得到改善,建成后的农田道路通达度均达到90%以上,土地破碎程度明显降低,农田格局明显改观,有效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带动了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从而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型。
三是提升了农民平均收入水平。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块布局更加优化,农田设施得到提高,为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从而加大了土地流转规模,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得了一定收益;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也释放了部分劳动力,让农民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增加劳务收入;另外,粮食产能的提高也给农民也带来了一定的收益。
1.存在问题
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不足。通过磐安县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和历年已建高标准农田的综合分析,潜力面积分布小而散,建设空间受限。相对集中连片、施工容易、政策处理难度不高的耕地均已建成了高标准农田,剩下未建地块均为零星分散、工程难度较大的偏远地块,新增耕地潜力有限。不少地块单片耕地地块面积较为细碎,且坡度较大、质量较差,新建高标准农田潜力严重不足,建设难度显著增加。
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上升。随着物价水平上涨和农村劳动力短缺及工资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也随之上升。参照现有国家、省两级财政补助标准已难以满足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的实际需要。尤其考虑到“十四五”期间新建资源潜力都是零碎和条件差的地块,建设成本更是大大增加,因此需要切实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真正保障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效用。
三是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不健全。部分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存在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明、管护权责不清、管护资金缺乏、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影响高标准农田效益的持续发挥,客观上要求尽快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此外,当前对已建高标准农田的用途管控监测工作不到位。
2.发展机遇
一是稳粮保供赋予新时期农田建设新使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确保重要粮食供给和口粮绝对安全,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持续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同时,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开展“千亩方、万亩方”农田建设。全县应藉此机遇,准确把握农田建设新使命、新要求,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性宣传及考核力度、逐级压实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提标改造任务,全力开启农田建设统一管理新征程
二是数字赋能为农田信息化建设带来新机遇。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强调,要努力实现数字赋能现代化先行,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率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打造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十四五”时期,磐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按照“整体智治、数字赋能”的要求,对接国家、省级农田管理数据平台,突出历年已建、新建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字农田示范、动态监测、农田种植与后期管护信息综合集成数字化赋能。加强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农田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高标准建设一张图统计决策、建设状态动态监测和建后管护等全流程、全方位和全要素的农田数字化管理体系。
三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驱动农田建设展现新作为。“十四五”时期,磐安县将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必须按照全面、均等、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真正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田基础条件和配套设施,鼓励新型农业主体通过规模化集约经营,提高农产品产量与品质,为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共同富裕进一步夯实基础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县将牢牢把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部挑战和外部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以及省、市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投入、创新引领,聚焦重点区域,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同时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绿色农田建设,打造“土壤肥沃、设施齐全、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高质量高标准农田,不断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支撑。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压实乡镇政府责任,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融资渠道,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政策支持,鼓励项目区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
2.科学布局、突出重点。明确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着力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高耕地质量,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3.量质并举、建改同行。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要建改同行,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按照建设标准进行新建、修缮,在注重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的同时,更要注重其耕地质量的提升。
4.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强化高标准农田用途管控,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切实避免出现“先建后占”等短期行为;完善工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切实巩固和稳定粮食生产能力。
5.分类施策、综合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要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把田间灌排设施、道路工程建设和耕地地力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多措并举,分类施策,推进田、土、水、林、路、村、电综合治理,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磐安县特色农业产业经营模式相适应。
根据《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下达任务,磐安县“十四五”期间需建成高标准农田0.96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1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0.84万亩,至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80万亩。
规划“十四五”期间,磐安县计划建设完成“土地平整、集中连片、土壤肥沃、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性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5.65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1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00万亩;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0.53万亩。
规划范围为磐安县重要农田区域,全县14个乡镇(街道);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
表 2 磐安县高标准农田主要指标表
序号 | 指标 | 上级任务值 | 规划目标值 | 属性 |
1 | 高标准农田保有量 | 到2025年14.8万亩 | 到2025年14.8万亩 | 约束性 |
2 | 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 | 2021-2025年0.12万亩 | 2021-2025年0.12万亩 | 约束性 |
3 | 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 | 2021-2025年0.84万亩 | 2021-2025年5.00万亩 | 约束性 |
4 |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以上 |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以上 | 预期性 |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的平均水平 |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的平均水平 | 预期性 | ||
5 | 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 平均降低粮食水灾旱灾损失率12.5% | 平均降低粮食水灾旱灾损失率12.5% | 预期性 |
6 |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 实现100%全覆盖 | 实现100%全覆盖 | 预期性 |
磐安县位于浙中丘陵盆地农区,该区是浙江省最大的丘陵、盆地集中分布区,山间盆地分布广泛,山丘坡地面积大,盆地气候特征明显;土壤类型以水稻土、红壤为主,少量紫色土、粗骨土和黄壤,土壤质地粘重,酸化明显,供肥能力一般。水资源时空分布相对不均,如夏秋季少雨丘陵山区易形成伏秋干旱。
(2)新建或改建灌排渠道,完善灌排体系,确保农田可灌可排。
(3)按地形新建或改建田间生产道路,尽可能方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运输。
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须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还需严格执行《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等国家标准,绿色农田建设项目需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要求建设。
1.建设内容
一是新建灌排设施,通过新建灌排渠、灌排两用井、发展管灌及防渗渠等节水灌溉设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率;二是修缮和完善现有灌排设施,修缮破损老化的灌排设施,完善现有灌溉渠体系,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实施渠道防渗、管道输水、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三是完善防洪排涝渠道,对局部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的坡耕地,通过加固或修复现有排涝设施等基础设施,减少洪涝灾害,提高高标准农田的抗洪抗旱能力。
2.建设标准。
农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小于80%;灌溉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要求,灌溉水利用效率应不低于GB/T50363的规定;确保每一块高标准农田都有完善的灌排系统,排渍深度达0.6米以上;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5年~10年一遇,1天~3天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天~3天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一遇,1天~3天暴雨3天~5天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1.建设内容
一是新建田间道路工程,道路布置要适应农业现代化生产的需要,与田、水、林、电、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二是田间道路质量提升工程,根据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及农机作业要求,新建和改造田间机耕路和生产便道,完善路桥等设施,以方便农业机械化作业和田间人工作业,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实力。
2.建设标准
田间道路布局合理,田间道(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不宜超过3米,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农机交汇点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田间道(机耕路)路面宜采用混凝土、沥青、碎石等材质,可因地制宜对部分主干路实施硬化措施,生产路的路面可采用泥结石、混凝土等材质。同时要做好路与田的连接,机坡设置既要便于农机下田,又要节约土地。道路通达度不低于90%。
1.建设内容
一是针对不同的耕地现状采取不同的措施:例如对受水土流失和风沙影响严重的耕地,新建或补充防护林带(网);对坡面较长的坡耕地,按一定间距修筑梯田,并修建土埂、石埂和生物埂,种植经济效益较好的灌木或草本植物;二是针对水土流失严重的一些坡耕地,通过修建截流沟、排水沟、排洪渠、护地坝等,防治水土流失,收集和引导坡面径流进入蓄水池;三是对已修建梯田的田埂进行砌石防护,防止暴雨冲刷,增强梯田的稳定性。
2.建设标准
按照施工放样定点、挖树坑、施肥、植树、浇水、封坑、整理验收等工序流程,进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防护林应在适宜的季节种植,每株距不小于2m,尤其是在种植防护林时,不得破坏提前自然生长的树木,所造林网,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应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农村居民点景观建设相协调。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面积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90%。
1.建设内容
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主体实施的管护体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组织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监督落实管护责任。及时对因自然灾害、使用年限久远导致损毁的工程设施开展修复。
2.建设标准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建成后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管护资金到位,农田基础设施实现长久运行。
五、任务安排及重点工程
综合考虑上级任务要求及磐安县实际,“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安排如下:
2021年,完成任务数1万亩,占比19.52%,其中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
2022年,完成任务数1.03万亩,占比20.12%,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0.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
2023年,完成任务数1.03万亩,占比20.12%,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0.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
2024年,完成任务数1.03万亩,占比20.12%,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0.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
2025年,完成任务数1.03万亩,占比20.12%,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0.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
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0.53万亩,具体实施年份根据省厅计划另行安排。
表 3 磐安县“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年度任务安排表
| 新建高标准农田(万亩) |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万亩) | 小计(万亩) | 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万亩) |
2021 | —— | 1.00 | 1 | 0.53 |
2022 | 0.03 | 1.00 | 1.03 | |
2023 | 0.03 | 1.00 | 1.03 | |
2024 | 0.03 | 1.00 | 1.03 | |
2025 | 0.03 | 1.00 | 1.03 | |
合计 | 0.12 | 5.00 | 5.12 | 0.53 |
“十四五”期间,磐安县规划建成1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面积5.65万亩,涉及5个乡镇,其中尚湖镇规划建成6个项目,面积约3.80万亩,占总面积34.51%。
表 4 磐安县“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分乡镇任务安排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项目名称 | 面积(亩) | 实施年份 | 类型 |
1 | 方前镇 | 2021年磐安县方前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5000 | 2021 | 改造提升 |
2 | 磐安县方前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 | 2600 | —— | 绿色农田 | |
小计 | 7600 | ||||
3 | 尖山镇 | 2021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2690 | 2021 | 改造提升 |
4 | 2022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5930 | 2022 | 改造提升 | |
5 | 2023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00 | 2023 | 新建 | |
6 | 2024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00 | 2024 | 新建 | |
7 | 2025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00 | 2025 | 新建 | |
8 | 磐安县尖山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 | 1276 | —— | 绿色农田 | |
小计 | 10796 | ||||
9 | 尚湖镇 | 2021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2310 | 2021 | 改造提升 |
10 | 2022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9 | 2022 | 新建 | |
11 | 2022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4070 | 2022 | 改造提升 | |
12 | 2023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10000 | 2023 | 改造提升 | |
13 | 2024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1440 | 2024 | 改造提升 | |
14 | 磐安县尚湖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 | 1424 | —— | 绿色农田 | |
小计 | 19453 | ||||
15 | 玉山镇 | 2024年磐安县玉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8560 | 2024 | 改造提升 |
16 | 2025年磐安县玉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10000 | 2025 | 改造提升 | |
小计 | 18560 | ||||
17 | 仁川镇 | 2022年磐安县仁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91 | 2022 | 新建 |
小计 | 91 | ||||
合计 | 56500 |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改善生产条件、实现高产优产为核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分档、统筹投入、融合推进,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区域内实施改造提升,着力打造一批设施齐全、土壤肥沃、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高质量高标准农田样板区,着力构建常态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用途管控,不断提升农田建设、利用、管护水平,为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2.项目区基本情况
“十四五”期间,磐安县规划建成绿色农田项目3个,总面积0.53万亩。项目涉及尖山镇、方前镇和尚湖镇等3个乡镇,土地较为平整连片,土地种植情况良好,利用率高,不易导致土地荒废。绿色农田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农田的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节水节地、改善农田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表 5 磐安县“十四五”期间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乡镇名称 | 村名 | 面积(亩) |
1 | 磐安县尖山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 | 尖山镇 | 里光洋村、乌石村 | 1276 |
2 | 磐安县尚湖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 | 尚湖镇 | 倪董村、陈董村、大王村 | 1424 |
3 | 磐安县方前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 | 方前镇 | 方前村、和溪村、南桥头村、岙口村、前王村、下村村、茶潭村 | 2600 |
尖山镇地处山区台地丘陵,平均海拔为500米以上,属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磐安县尖山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位于尖山镇里光洋村、乌石村等2个村。项目区内交通方便,西北方向有两处小型水库,完全满足项目区需水量,耕地质量等别为5-8等。
尚湖镇地形属高山台地、传统农业特色明显。磐安县尚湖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位于尚湖镇倪董村、陈董村、大王村等3个村。项目区内有多条乡镇村道通过,交通方便,且四周有多个水源点,完全满足项目区需水量,耕地质量等别为5-8等。
方前镇为磐安县的东部重镇,有“鱼米之乡”、“百果之园”之称,是磐安县的竹木工艺品之乡。磐安县方前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位方前镇方前村、和溪村、南桥头村、岙口村、前王村、下村村、茶潭村等7个村。项目区内多条乡镇村道通过,交通方便,溪流从中贯穿,完全满足项目区需水量,耕地质量等别为4-9等。
3.建设内容
(1)田间道路
磐安县尖山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规划新建田间道路共3656m。
磐安县尚湖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规划新建田间道路共4544m。
磐安县方前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规划新建田间道路共7822m。
(2)水利工程
磐安县尖山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规划新建灌水渠4083m,新建排水沟2297m,新建PE管道1531m,新建堰坝2座,新建涵管12处,新建蓄水池5座。
磐安县尚湖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规划新建灌水渠4557m,新建排水沟2563m,新建PE管道1709m,新建堰坝2座,新建涵管15处,新建蓄水池7座。
磐安县方前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规划新建灌水渠8320m,新建排水沟4681m,新建PE管道3122m,新建堰坝4座,新建涵管21处,新建蓄水池12座。
(3)管理系统
针对绿色农田项目建立专属数字农业管理平台,以项目为单位,把每个项目内的农田上图入库。农田的面积、位置、种植作物、所属农场主、道路及水资源分布等信息实现同一平台监管,合理分配人力物力等资源。
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投入、综合利用的原则,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整体谋划推进宜机化改造。在特色主导产业鲜明、服务农民切实有效的区域,集中支持改造建设道路通达、排灌顺畅、安全生态的丘陵山地宜机化耕地。
推动改善农田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扩展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加快补齐丘陵山地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
原则上,选择的改造地块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改造前地块所处山体坡度不大于25°,优先改造坡度小于15°的地块;
2、地块道路通达性较好、土层深厚、集中连片、排灌基础好、能够规模化实施改造的耕地;
3、地块土体厚度能满足目标作物生长发育。
1、地块互联互通。通过开挖回填土壤等工程措施,修建地块进出坡道、完善田间道路,实现相邻地块之间、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需要。
2、消除作业死角。对尖角、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消除地面和耕层内影响机收作业的石块及其他障碍物,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要求。
3、优化地块布局。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机械作业线路,减少机械折返频次。
4、合理布局沟渠。根据改造后的地块坡向和其他相邻地块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沟渠。沟渠的修建应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深开主沟、背沟和围沟,少开或浅开厢沟和支沟。
5、土壤培肥熟化。地块改造前后,应分别对土壤表土层进行剥离和回填。通过秸秤还田、绿肥种植、粪肥施用等生态培肥方式,结合深松、旋耕等机械化措施,培肥熟化土壤,提升地力。
1、地块标准
(1)地块形状:地块以长方形为原则,通常长边均以田埂为界,短边则临接农路及水路,使其能直接临路灌溉和排水。对于少数地形有波状起伏的,地块应顺应地势呈扇形,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田埂线随之略有弧度,不要求一律直线。可以根据地形,修成水平梯田和坡式梯田。
(2)地块大小:地块短边最短宜在5米以上,25至30米左右为最佳。水田区长边宜为短边的3倍至5倍,旱田区长边宜为短边的3倍至40倍。地块标准面积宜为1亩以上。
(3)地块方向:应配合地形、日照、风向及土地承包权属进行设计。
(4)地块坡度:改造后的单块旱地纵向坡降不大于10%,横向坡降不大于3%;对地块进行平整,消除地表凹凸起伏,其中单块水田田面高差控制在3cm范围内。
(5)土壤、砾石:农田土体厚度不低于50cm,耕作层厚度水田不低于20cm,旱地不低于25cm。砾石埋置深度应不小于50cm。
(6)最大挖填高度:≤2m。
2、机耕道标准
(1)田间路路宽3~6米,其路间最小间隔为300米。
(2)生产路路宽不超过3米,其路间最小间隔为160米。
(3)设置必要的下田坡道、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
(4)整理后的地块生产路直接通达的耕作田块数占耕作田块总数的比例应达到100%。
(5)田间路路面一般采用砂石路面,生产路路面宜采用砂石路面或素土路面。各种路面需满足设计标准、车辆载荷和质量寿命等要求。
3、灌溉与排水渠系标准
(1)灌溉与排水工程应遵循水土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改造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布置。
(2)排水沟布置应与田间渠﹑路相协调,可选用灌排兼用或灌排分离的形式。
(3)排水沟类型以明沟为主,在农机跨越处适当设置暗沟(渗滤管)。
(4)排水沟布局合理,尺寸适宜。排水沟断面大小尺寸应根据农田排水标准和排水量进行确定。
根据磐安县历年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内容及资金需求,结合各级政府投资的资金预算,同时考虑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需求差异,规划“十四五”期间,磐安县建成5.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总投资约18250万元。
表 6 磐安县 “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情况表
序号 | 建设类型 | 任务数(万亩) | 亩均投资(元) | 总投资(万元) |
1 | 新建高标准农田 | 0.12 | 5000 | 600 |
2 |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 5.00 | 3000 | 15000 |
3 | 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 | 0.53 | 5000 | 2650 |
合计 | 5.65 | / | 18250 |
(一) 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规划磐安县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为5000元,经测算,“十四五”期间,完成0.12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需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3.29%。
(二)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规划磐安县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为3000元,经测算,“十四五”期间,完成5.0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需投资1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2.19%。
(三) 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资金
规划磐安县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亩均投资为5000元,经测算,“十四五”期间,完成0.53万亩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任务,需投资2650万元,占总投资的14.52%。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新增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kg左右、改造提升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kg左右,加上优质、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等其他效益,每亩耕地平均每年增收节支500元。
(1)保障粮食安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规划实施后,全县高标准农田规模进一步扩大,占比显著提高,农业生产的能力和效率和提升。根据以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验,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农田粮食生产能力平均每亩提高100kg左右,对保障粮食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随着农田质量提高,配套设施改善,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将更快、更好发展,农产品的花色品种增加,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对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的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意义。
(2)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动传统农业改造升级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的示范推广创造有利条件,促进良种、良法、良田、良制的有效结合,提高规划区农业科技水平。通过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加强规划区农民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同时,在规划区着力引进推广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优良品种和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对县内其他地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推动全县传统农业的改造和产业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3)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提供良好条件,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项目建设依据全县各地农业资源特色和区域比较优势,围绕培育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着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有力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4)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规划的实施,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基本条件,解决了群众的需求,同时带动农民收入增加。通过民主管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使各种管理更趋于科学、民主,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有利于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良好民风的形成,有利于促进和谐农村建设。
(1)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通过周边河道和相关设施建设,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通过衬砌渠道、配套田间水利工程、新建与改造机电排灌站、推广低压管道灌溉等措施,可加快流速、减少渗漏、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灌溉效率;通过营造农田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可涵养水分,减少蒸发蒸腾;通过修建农田排水沟渠等措施,可排除过高地下水,保障农田灌溉水质达标。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改善区域内水资源供需平衡状况,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将起到积极的优化作用。
(2)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现象
本规划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部分工程为开挖沟渠、衬砌、新建或修缮农田道路和建设农田防护林网等。项目建成后,随着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配套技术的应用、农田林网的完善等,可有效拦截泥沙、保水保肥,有效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1.严控建设质量。实行“县级监督、乡镇(街道)负责、村里落实”的建设监管机制,“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水源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稽查验收、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调度运行”。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2.加强质量复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对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数量与质量进行复核,并形成复核报告。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法人组织整改。通过工程数量与质量复核后,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开展项目验收。
3.强化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高标准农田标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明确验收程序。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在实施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开展年度和规划期内的整体考核。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由县级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项目现行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验收结果逐级上报;项目整体考核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高标准农田激励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
2.规范项目归档。建立“田块标识划界、县级台账管理、部门备案公示、社会监督共管”机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台账,全面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产出能力变化;建立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做到准确、完整,逐步推行档案资料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
3.做好监督管理。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验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等规定,对项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验收组成员与被验收单位或验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监督检查。
1.建立数字平台。加强与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技术合作,充分运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加快高标准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全省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2.加强动态监控。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3.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是最优质的耕地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有效载体,必须建立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建后管护利用机制。
1.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制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建立高标准农田占补审核制度,严格占用审批,经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鼓励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储备库,作为补划的后备资源。
2.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鼓励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和种植绿肥,促进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升高标准农田防灾减灾水平,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依法打击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放到农田。
3.确保增收增效。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农民种粮激励政策,压实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稳定粮食生产责任,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扩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粮食生产“机器换人”,强化数字赋能,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完善经营机制,进一步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开展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
1.健全工程管护机制。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水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将建后管护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范围。积极推行“田长制”“田保姆”等管护模式,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田间设施日常维护的积极性。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规范农田设施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项目竣工验收要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相关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2.落实管护资金。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工程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加大运行管护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探索从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提取工程维修基金,拓宽管护经费来源。在有条件区域,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筹措管护资金,调动管护主体积极性。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
3.强化改造提升。在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年度、分类别、分区域有序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的改造提升,重点强化对灌溉渠系、喷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损耗性大、使用频率高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和科学合理修缮维护。
磐安县年平均降雨量为1563.4毫米,年均水资源总量为10.8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8.496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3531亿立方米。地表水的时空分布特点与降雨时空分布基本一致,年际变化很大,最大径流量与最小径流量之比为3.97:1。年内径流分布为4~9月的径流量占全年流量的70%。高山区大于低山丘陵区。人均水资源量为5261立方米,高于金华市人均2039立方米和浙江省人均2100立方米的水平。
全县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5.65万亩,主要种植的农作物为水稻、茶叶及其他经济作物,考虑到未来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因素,所以在水资源平衡分析中以水稻和茶叶的需水量作为计算需水量标准。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浙江省水资源利用规划》,考虑水资源特点和农作物品种用水要求,确定灌溉保证率设计标准为90%。按照现状节水水平,采用强化节水方案,到 2025 年,进一步完善农业节水体系框架,通过农业节水,从根本上减轻农业用水对水体的污染影响,项目区水资源可满足项目区农业用水需求。
1.水资源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将对建设区域内的灌排格局进行重新规划,也会改变地表水系的网络结构,对流域的水量和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同时,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也将改善区域水资源分配,提高自然水资源的利用率;且通过有效改进河流水道,减少河道堵塞现象,从而增强河道的抗侵蚀能力,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使水资源和水环境得以良性循环。可见,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对水资源利用的正面影响大于产生的负面效应。
2.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磐安县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丘陵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全年中以 5、6 月份梅雨期和 8、9 月份的台风暴雨期的水土流失量最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部分工程为新建(修缮)沟渠、农田道路修整及土壤改良等,单个工程规模相对较小,工程施工周期较短,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的相关措施,同时尽量避开梅雨期及暴雨期施工,则不会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同时农田林网的建设,可有效拦截泥沙,有效地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3.农业投入品施用及其对环境的影响。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小气候,可减轻对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依赖。通过推广应用科学施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还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可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化肥、农药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田间灌溉强度减少,使土壤中养分流失量减少,可有效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应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务实创新,建好、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农田建设资金规模大、项目数量多、工作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元,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必须用制度管资金、管项目、管流程。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建立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诚信档案,推行从业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对严重不诚信单位永久禁止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
农田建设资金规模大、项目数量多、工作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元,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必须用制度管资金、管项目、管流程。根据《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占用审核规程》、《浙江省高标准农田保护利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强化本质制度建设,构建农田建设制度体系,规范提升农田建设施工、验收、管护全环节管理水平。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重点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围绕农田建设各环节,加强业务管理、技术支撑、咨询服务等队伍培养。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是加大政府投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盘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涉农结余转存资金,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收益、农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等用于农业的各项政策规定资金,整合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二是吸引社会投资。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各乡镇(街道)可探索实行委托代建、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利用社会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区,继续安排年度建设资金,确保财政投入力度不减,进一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
附表1
磐安县高标准农田建“十四五”规划项目及投资金额汇总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项目名称 | 面积(亩) | 实施年份 | 类型 | 总投资(万元) | 亩均投资(元) |
1 | 方前镇 | 2021年磐安县方前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5000 | 2021 | 改造提升 | 1500 | 3000 |
2 | 磐安县方前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 | 2600 | —— | 绿色农田 | 1300 | 5000 | |
小计 | 7600 | 2800 | |||||
3 | 尖山镇 | 2021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2690 | 2021 | 改造提升 | 807 | 3000 |
4 | 2022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5930 | 2022 | 改造提升 | 1779 | 3000 | |
5 | 2023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00 | 2023 | 新建 | 150 | 5000 | |
6 | 2024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00 | 2024 | 新建 | 150 | 5000 | |
7 | 2025年磐安县尖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00 | 2025 | 新建 | 150 | 5000 | |
8 | 磐安县尖山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 | 1276 | —— | 绿色农田 | 638 | 5000 | |
小计 | 10796 | 3674 | |||||
9 | 尚湖镇 | 2021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2310 | 2021 | 改造提升 | 693 | 3000 |
10 | 2022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9 | 2022 | 新建 | 105 | 5000 | |
11 | 2022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4070 | 2022 | 改造提升 | 1221 | 3000 | |
12 | 2023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10000 | 2023 | 改造提升 | 3000 | 3000 | |
13 | 2024年磐安县尚湖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1440 | 2024 | 改造提升 | 432 | 3000 | |
14 | 磐安县尚湖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 | 1424 | —— | 绿色农田 | 712 | 5000 | |
小计 | 19453 | 6163 | |||||
15 | 玉山镇 | 2024年磐安县玉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8560 | 2024 | 改造提升 | 2568 | 3000 |
16 | 2025年磐安县玉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10000 | 2025 | 改造提升 | 3000 | 3000 | |
小计 | 18560 | 5568 | |||||
17 | 仁川镇 | 2022年磐安县仁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91 | 2022 | 新建 | 45 | 5000 |
小计 | 91 | 45 | |||||
合计 | 56500 | 18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