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392082489/2022-5574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5日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法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奠定了良好法治基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深化数字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磐安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提高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三区样板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发展改革法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我局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深入开展发展改革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普法与严格执法、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坚持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日常工作,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谋划,充分调动各方面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局上下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普法内容,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宣讲好法治浙江的历程及各项成果。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3.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4.深入宣传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法治保障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项目建设等领域重大任务,梳理并宣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价格管理、行政审批等领域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供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围绕数字化改革,加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
5.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重大战略相关立法,宣传《长江保护法》等;围绕对外开放和促进投资,大力宣传《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围绕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宣传《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宣传《节约能源法》《能源监察法》等。
6.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法实施条例》普法宣传。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质
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学习情况检查,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突出新录用、新提任干部学法,积极推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增强新录用、新提任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形成遇事找法律依据、办事依法定程序、解决问题用法律的习惯。突出重点岗位人员学法,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出台法律法规、立法技术专题集中培训,使负责立法和制度建设、审批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工作能力。强化党务业务融合,充分利用党建学习平台学习法治内容,运用“三会一课”等学习机制开展法治学习和交流研讨。
(三)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推进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通过举办学法考法、法律知识竞赛、专题培训、业务研讨会、政策解读等形式,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及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件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过程。
(四)持续创新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加强发展改革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设法治园地、法治橱窗等,运用法治文艺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托法律课堂等学习培训平台,邀请法学专家为干部做专题法治讲座。积极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门户网站等平台,展示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鼓励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每日一题等形式,扩大普法参与广度和深度。利用“学习强国”、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公务员网络学院等平台,丰富法治学习场景。
三、工作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启动实施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第一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自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根据相关部署,于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普法办安排部署下,对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要高度重视法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要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普法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
(三)做好总结评估。加强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的检查,及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同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四)加强基础保障。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八五”时期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七五”时期水平。要重视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及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在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一线,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