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3486566P/2022-5530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尖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尖山镇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
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尖山镇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磐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磐安委办〔2022〕5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要求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开展理论宣传、科普宣传、安全培训、隐患曝光、事故警示等宣传活动,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省25条措施,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庆祝党的二十大、省运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专题学习。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会,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省25条措施,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
(二)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1.参与新安法普及:全体镇干部参加“新安法知多少”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并结合各村(社区)周一例会、党日活动、自建房排查、低收入农户走访等契机下村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2.推进“四个一”活动:召开一场班组会;各线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各村(社区)组织一堂书记安全宣讲课;中小学校组织一次应急演练。3.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村(社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强化宣传,镇属单位要用好单位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三)开展“安全治理”专题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深入检查,发现一般隐患做好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7月1日前将活动情况报镇应急办汇总统一上报。活动完成情况将作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依据。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2.电力畅通惠万家,设施保护靠大家。
3.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4.保护电力设施,你我携手同行。
5.培养安全习惯,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
6.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7.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8.保护电力人人自律,依法用电岁岁平安。
9.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
10.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11.讲安全与时俱进,抓安全立足创新。
12.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3.保护电力你我他,众手浇开平安花。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16.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倾心呵护用电设施,携手打造明亮家园。
19.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2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1.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
22.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3.电力设施光明之源,用电有序前程闪亮。
24.你保护,我保护,电力设施更牢固。
25.落实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