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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102P/2022-5477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5-3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磐安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首批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31 15:13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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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金华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首批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市首批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金华市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范围:全县中小学校。

(二)金华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范围:县域内能为中小学生提供劳动教育实践(含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的职业院校、企事业或社会实践基地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申报

1.规划科学。学校劳动教育规划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注重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保障每个学

生每周不少于规定时长的劳动实践。

2.内容丰富。结合学生生活成长环境的变化,更新劳动教育观念,拓宽劳动实践渠道,丰富劳动教育内容,改进劳动教育

方式,提高劳动教育的实效性。

3.协同创新。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综合利用城乡、行业、企业等各种劳动资源,为开展劳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课程完备。将劳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方案,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也可根据需要集中授课),统筹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社会实践等相关课程,根据各学段特点在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5.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日常管理制度健全,有教职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控制与财务制度等,涵盖教学、运营各方面常规管理的制度。完善劳动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劳动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加强劳动教育教学组织管理、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安全预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6.保障师资。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劳动教育需要,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劳动育人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7.示范引领。申报学校德劳动实践教育在本区域有示范作用,有获得县级以上劳动课程与教学方面奖励和荣誉,或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宣传报道的;或有县级以上精品课程和在市级以上有典型经验推荐和发言。有以下现象的一票否决:三年内无师生参加县级以上各类各级相关活动的;三年内无县级以上典型经验交流或推荐的;劳动教育实践中有安全事故或事件的。

(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

申报市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应至少具备以下8项基本条件:

1.法人资质。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活动专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或占地10亩、室内活动场所达到800平方米以上,能同批次接纳30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参加劳动实践体验活动。

3.课程设置。至少有3个适合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课程体系较为完整,教学、实践体验活动编排合理,教育性、实践性强。课程教材、解说词内容规范、符合要求。课程可针对某一学段进行深入开发,也可对不同学段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

4.配套设施。配备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器械,数量充足。所使用大型器械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经专业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

5.师资配备。配有与承接学生规模相适应的课程教师或讲解员,并有专职教辅人员能在学生劳动实践过程中实施专业的辅导教学,整体人员结构合理。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教学能力

强,具备与学生互动教学、实践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有

效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实践。

6.安全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各类安全设施及24小时无死角监控设备运作良好。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或附近(15公里内)有医疗机构,能够处理学生突发的身体不适状况,制定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通道符合要求,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7.规范管理。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日常管理制度健全,有教职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控制与财务制度等,涵盖教学、运营各方面常规管理的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日常运转经费能够足额保障,档案管理规范,投诉处理及时妥善,社会评价好。

8.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三、申报程序

(一)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申报

1.自愿申报。申报学校要认真对照《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和上述申报条件开展自查和创建工作,并填写《金华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表》(附件2),617日前向县教育局基教科申报。

2.县(市、区)推荐。县教育局根据申报资料,综合考量年级段、劳动实践教育内容及在本区域的示范推广价值等进行遴选推荐。

3.评审认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并予以公布。

(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

1.自评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基本条件的要求进行自评,如实准确填写《基地自评表》(见附件1),并随附基地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自评符合要求的,填写《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须提供基地劳动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包括教学目标、内容、适用对象、过程、评价等)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等。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616日前报磐安县教育局基教科。

2.基地核查推荐。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分别签具初步审核意见。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遴选后,向金华市教育局报送。

3.现场核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分别签具复查审核意见。

4.市级公布结果。市教育局统筹考虑地域、资源、类别、需求等因素,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的基地进行资格会审,审核通过的基地加以命名。认定的金华市首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参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管理。

四、推荐时间

本次市级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送达县教育局截止时间为2022617日;市级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实践基地申报材料送达县教育局截止时间为2022616,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专人负责,抓紧部署,按期申报。项目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

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84652590;电子邮箱:511398364@qq.com;邮寄地址:磐安县教育局基教科,邮政编码:322300

附件1.金华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2.金华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汇总表

3.金华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自评表

4.金华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磐安县教育局 

2022530

金华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