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核办法(试行)》(浙自然资规〔2021〕3号)文件要求,我局已完成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现将方案成果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9日,公示期间对该方案有意见或者建议请采用如下方式进行反馈: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322300。
2、电话方式:0579—84661332。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7日
磐安县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总序(公示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