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列全市第三
一季度我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2139 元,同比增长 6.7%,增速位列全市第三。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 17038 元,增长 5.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790 元,增长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