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 8 月 12 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尖山镇竹坞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技术审查会,会后,编制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竹坞山塘位于磐安县尖山镇秧田坑村,是秧田坑村的供水水源工程,山塘集水面积 0.11km 2 ,总库容 1.45 万 m 3 。山塘已运行多年,经安全评定,认定为 病险山塘 。山塘存在溢洪道泄洪 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大坝防洪能力达不到规范要求,结构安全不满足导则要求,渗流安全不能满足要求;放水建筑物结构安全不满足要求;管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为保证山塘安全运行,对竹坞山塘实施整治是必要的。
二、水文
基本同意采用设计暴雨推求洪水的分析方法及其成果。
三、工程地质
同意本地区为抗震设防烈度<6度区,属于相对稳定的地区的结论意见。
四、工程任务
同意该工程的整治任务是针对山塘建筑物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施整治后,山塘的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基本同意洪水调节计算的原则、方法和成果。同意该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同意整治工程总体布置。
(三)山塘整治的主要内容
1.坝顶高程统一为566.09m,坝顶宽度为3.0m。
2.上游坝坡保持不变,一级坝坡坡比为1:2.45,二级坝坡坡比为1:1.75,增设踏步。下游一级坝坡保持不变,坡比为为1:2.49;二级坝坡坡比整治为1:1.75;下游坝脚增设排水棱体。
3.山塘坝体防渗处理:坝体防渗采用套井回填黏土。
4.改建大坝右岸溢洪道,溢流堰进口宽3m,堰顶高程为564.70m。新建人行桥。
5.封堵原涵管;大坝左岸重建放水涵管,新建启闭机房。
6.增设水位观测尺、位移观测点、安全警示牌等安全管理设施。
7.新建防汛抢险道路。
六、工程管理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尖山镇人民政府。工程整治后,管理机构为尖山镇秧田坑村民委员会。
七、工程概算
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63.37万元。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