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磐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已于2021年11月26日向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关于2020年度磐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磐政办〔2021〕23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2020年度磐安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了38项问题,截至2021年11月中旬,已完成整改事项27项,占问题总数的71.05%;部分整改事项4项,占问题总数的10.53%;今后规范事项7项,占问题总数的18.42%。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落实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在2022年编制下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验收关口前移,加快资金拨付,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
2.关于政府财务报告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已在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中将保障性住房报表、土地储备资金报表等四个报表编报完整。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安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强化前端投放监督管理并制定完善了《安文街道城区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3个相关制度。委托磐安海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台账已经逐步建立并且完善中。磐安县“智慧环卫”系统已经与县综合执法局执法系统相对接,形成生活垃圾治理“一张网”管理。
2.关于土地招拍挂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资规局将实时跟踪监管,加强政策指导,并建立长效考核制度。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2个项目已竣工。新渥街道办事处等3个单位正加快推进已供地项目建设。
(三)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医保基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医保局于2021年6月将5.16万元资金从医保拨付款中追回,并将进一步堵住管理漏洞。
2.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残联于2021年6月收回重复发放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四)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租房资产管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尖山时代名城4号楼87套公租房资产于8月底入账至县建设局,由县建设局委托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管理。县环城北路181号233套公租房资产已由县城建集团于10月底入账。
2.关于土地资源管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新城中学利用带征土地建设了药用植物种植劳动实践基地。玉山镇政府已加快供地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关于砂石资源管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前山畈岭西土地整治等2个项目的砂石拍卖款已于2021年10月收取。10月底由县资规局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勘察,已确定尖山砂厂建设选址。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职教中心等单位已将房租收入上缴财政,对单位闲置房产进行了再利用,并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管理,修订或出台了相关制度办法。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窈川乡政府、盘峰乡政府等乡镇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并按规定履行工程变更程序。
2.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教育局已委托公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文溪小学、新城中学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三、持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将积极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责任。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县审计局将持续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