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361300/2022-4602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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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1)
(一)主要职能………………………………………………………………………(1)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1)
二、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
(一)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二)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1)
(三)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
(四)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五)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
(六)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
(七)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
(九)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
三、名词解释…………………………………………………………………………(1)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为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以及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和措施进行理论研究、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及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日产工作。
3.组织协调重要农时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和农业机械作业,组织开展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4.负责全县农机技术普及教育、农机职业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基层农机化服务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农机作业、维修等社会化服务。
5.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攻关,农机新产品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专业统计和农机化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80.69万元。
(二)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80.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0.64万元,下降50%,主要是人员减少、拖拉机提前报废等项目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6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省补资金收入0万元,占0 %;专户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80.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0.64万元,下降50%,主要是人员减少、拖拉机提前报废等项目减少。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农林水支出16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7.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2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0.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6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万元。
(五)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0.64万元,下降50%,主要是人员减少、拖拉机提前报废等项目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167.75万元,占9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94万元,占7.2%。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57.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万元,主要用于运转类项目支出。
(六)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1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变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
2. 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来磐调研考察工作、兄弟县市单位来磐考察学习等支出。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不保留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不保留公车,用车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8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减少6.53万元,下降33%,主要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磐安县农机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一级项目1个。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扶贫资金。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施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农机发展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