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3979807J/2022-4606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01 |
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单位)概况………………………………………………………………(1)
(一)主要职能………………………………………………………………(1)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
二、社保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
(一)关于社保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二)关于社保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1)
(三)关于社保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
(四)关于社保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五)关于社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
(六)关于社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
(七)关于社保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
(九)关于社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
三、名词解释………………………………………………………………(1)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支付除外)的各项业务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各项业务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设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参保登记科、待遇结算科、稽核科、窗口等机构科室。
二、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社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县社保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420.75万元。
(二)关于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420.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94万元,下降3.43%,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75万元,占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社保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 420.75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35.69减少14.94万元,下降3.43%,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75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8.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22.63万元,项目支出139.37 万元。
(四)关于磐安县社保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社保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0.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75万元。
(五)关于磐安县社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社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0.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35.69减少14.94万元,下降3.43%,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75万元,占100 %。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400.5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48万元,主要用于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74万元,主要用于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六)关于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20.75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5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社保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2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4%,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 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2万元,比上年下降4%。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指导工作、周边县市工作交流、向上争取资金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业务预计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是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是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2.63 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减少2.36万元,下降 9.44%,主要是人员调出了1人。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7.37 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磐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一级项目0个。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