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1144399L/2022-4596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交运〔2022〕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磐安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顺利,取得积极成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关于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发挥行业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营造行业浓厚法治氛围,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浙江交通运输发展,提升交通运输领域依法治理水平为重点,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以“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活动为载体,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增强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建设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和“四个新磐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到2025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数字化推进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见成效,工作机制更加完备,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普法品牌更加鲜明,交通法治文化更具特色。
二、突出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入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局党组、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主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结合集体学法、法制培训、执法培训轮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结合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和阵地优势,在全行业持久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以及交通运输法律知识为重点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
(三) 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
在全行业广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持续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安全生产法等“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聚焦建设共同富裕山区交通样板、数字化改革、高水平交通强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
(四) 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综合运输、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民航、交通战备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公路法、省公路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新制定、新修订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深化送法入企,加强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服务供给,助推从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五)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以交通运输各单位、执法队伍党建文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教育等相结合,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明确主要对象
(六) 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等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以“法润交通”法治文化建设为载体,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党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持续实施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确保每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持续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讲座,提升机关学法时效性,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组织机关干部、公职律师旁听案件庭审、法制培训,组织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七) 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目标,开展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夯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制定《磐安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县级执法培训师资名单,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培训,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功。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比武活动,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观摩学习,切实发挥以赛促学作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作品征集展播、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法治宣传教育能力。
(八)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开展并充分发挥“法治扎根工地”“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用,联合交通行业协会、从业单位,以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
(九)深入学习宣传金华市地方立法
紧紧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服务”要求,配合做好《金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的宣传工作。依托各类线上线下法治宣传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的浓厚氛围。做好典型案例的搜集、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提升地方性法规宣传的教育警示作用。
四、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十)加强智慧化普法
积极适应数字化改革需要,探索推动交通普法宣传形式和产品创新,促进交通法治宣传教育由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应用式、场景式传播转变。积极利用省交通运输数智执法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广泛征集并整合各类优秀普法作品,推动交通普法产品、资源共学共建共享。探索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交通运输法治传播体系,在巩固拓展传统媒体平台基础上,积极培树新媒体交通普法品牌,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提高普法精确性,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十一)加强全程化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解读法规制度内涵,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特别是程序性权利;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推行说理式执法,推行说理性文书,注重调查询问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把普法融入纠纷化解过程,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平处理,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定纷止争的作用,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把立法、执法和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
(十二)加强特色化普法
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特色优势,推进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融合发展,推动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充分发挥交通公共出行服务体系的普法作用,利用好铁路、公路等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打造公交普法专线,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四进”活动(进综合交通枢纽、进交通建设工地、进交通运输企业、进交通沿线村社),助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普法作用,利用综合客运枢纽、运输沿线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推进阵地普法,并进一步拓展建设公路桥下空间等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交通志愿者队伍的普法作用,做优做强普法志愿服务品牌,不断推进交通运输普法队伍发展壮大。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启动实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全系统要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各单位要逐年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配合县委普法依法治县办做好考核、总结和验收。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到位。
(二)健全保障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局法规科负责牵头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局相关责任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牵头开展各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落实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专款专用,人均普法经费不低于1.4元/人(含外来常住人口),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强经费投入,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
(三)强化指导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普法日常指导工作,结合不同辖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认真开展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