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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1-10 10:51 来源: 县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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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医院自愿遵守《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履行红十字义务,并通过磐安县卫健局审核申请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我会针对这一情况在11月份对该院进行了实地考察,查看资料,经我会党组研究,认为符合《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卫医发20076号)和《关于印发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1423号)有关规定,符合冠名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意见建议的,请致电057984661290,政府网663799,或发邮件至电子邮箱 (paxhszh@163.com)。





磐安县红十字会

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