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8月26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2天的公示期,截至9月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教育局,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79391505@QQ.com。
联系人:胡云高 联系电话:84652575
磐安县教育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