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1144399L/2021-4498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09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清廉文化进公路”
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努力“打造清廉浙江交通单元的标杆和示范”,共同营造崇尚清廉的社会风气,为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1年度“清廉文化进公路”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德·倡廉。
二、活动时间
2021年8月10日至8月25日,9月中旬前公布评选结果并函告作者。
三、活动内容
(一)参赛要求:可以单位、公司名义参加,也可以个人名义参加。
(二)作品类型包含且不限于以下类型:
1.平面设计类,包含绘画类作品、CAD图等作品;
2.三维设计类,包含手工雕塑立体模型、三维动画演示等作品。
(三)设计要求:
1.体现特色内涵。作品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效益原则,重点体现廉政文化元素与当地历史、人文、文化等特色相结合,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
2.设计新颖大方。设计作品将用于打造公路口景观、隧道(进出口)、挡土墙、沿线绿化节点、公路服务驿站等,需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庄重美观、辨识度高,避免过于繁琐或过于抽象。
3.注重原创品质。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赛资格。若因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符合法律法规。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党规党纪等规章制度的内容,并符合中国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四、征集方式
(一)规格要求
1.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2.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3.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1.作品需附作品说明,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地址、邮编、电话、邮箱、作品材质、创作时间、作品尺寸(长×宽×高cm)等内容,阐述作品的设计意图、创作理念等。(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篇幅50-300字左右)
2.所有活动作品,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均可免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网络推介、阅读推广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3.活动作品不得出现任何与参加活动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参加活动材料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作品提交
(1)每个单位(个人)集中报送的作品不超过5件,提交作品需符合活动要求并填写作品相关信息。请勿重复投稿。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请于2021年8月25日前将作品电子版和附件发送到1171844287@qq.com。邮寄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联谊(坑口)村交通运输局四楼办公室,邮政编码:322300。
活动联系: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金邓华,0579-84661513,
0579-84506680,13735659914(559914)。
六、征集奖励
活动结束后,组织方将对参加活动的作品进行统一评议,向获奖作品应征者颁发证书和发放奖金。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奖5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以团体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领奖,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七、其它事宜
1.因邮寄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凡投送参加活动的作品,均视为认同且接受本次活动规则。组织机构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