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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0224/2021-4517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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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23

磐安县公安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 2021-08-23 17:18    来源:经侦大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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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公安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1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表.....................................( 1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明....................................( 1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明.....................................( 1)

(二)收入决算情况明............................................( 1 )

(三)支出决算情况明.............................................( 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明........................... .( 1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明...............( 1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明.......................................( 1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明..........................................(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明.....................................(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明....................................... .( 1 )

四、名词解释.......................................................( 1)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全县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2. 掌握、分析、研究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及全县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指挥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并直接参与全县反恐怖工作。
  3. 负责我县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 负责侦查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缉毒、反走私工作;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案。
 5. 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协调和查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公安巡特警队伍参与处突防暴工作并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和街面巡逻防控工作。
  6. 负责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工作;管理涉外宾馆,查处涉外案件。
  7. 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8. 负责全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业务培训。领导公安消防队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9. 指导和依法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列管内部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 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及参与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11. 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和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少教、妇教、强制戒毒等案件。

13. 组织实施对来磐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
  14. 组织开展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指导;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15. 管理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16. 协助金华市武警支队和消防支队抓好驻磐武警、消防部队的建设。
  17. 负责管理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开展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党务工作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学历教育、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
  18.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负责组织、维护全局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19. 加强组织、指导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职责。
   20.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督办、复查群众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
   21. 负责对森林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
   22.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6,183.21万元,支出总计16,183.2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2815.26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协辅警人员经费增加、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等经费增加及正常的公务员人员工资提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327.1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32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3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4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73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3.32万元,占61.33%;项目支出6,086.31万元,占38.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83.21万元,支出总计16,183.2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359.76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投资项目经费增加:安文派出所业务用房1755万元、雪亮工程项目74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67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11.2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公务员人员工资提升、协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原先该经费在项目经费执法办案科目中支出,2020年调整至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科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6.8万元,占4.3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1,662.05万元,占90.72%;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5万元,占4.82%;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19万元,占0.13%;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84.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补助增加、人员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9017.63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90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1411.94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249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劳务费、业务装备支出采购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21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234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1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专项经费部分未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3.5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413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206.5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2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3.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2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2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初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如无,则写“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并在公开10表下备注相同文字”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33%。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45.1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安文派出所业务用房、雪亮工程等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210万元,占41.9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675.1万元,占58.0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95万元,支出决算为2,8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主要原因是安文派出所业务用房、雪亮工程等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安文所业务用房经费大部分在今年支付。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如无,则写“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并在公开11表下备注相同文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相关数据。其中:

****(类)****(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5万元,完成预算的8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勤俭节约,缩减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3.58万元,占96.02%,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33.31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警车购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占3.98%,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3.86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正常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车辆维修经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20万元,支出2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完成预算的26%。主要用于工作来往人员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43团组,累计1,49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来往人员接待等支出,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6万元,主要工作来往人员接待等支出。接待243团组,1,49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52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比2019年度减少774.5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类项目未完全使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2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公安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0个,共涉及资金27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直接附正文中,如本部门(单位)只有一个预算项目,则只公开一个项目自评结果,并备注“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只有一个预算项目”)。

2020年度磐安县重点类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磐安县公安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评价内容

上年结余

年初预算安排数

预算调整数

财政支付数

预算结余数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预算执行率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项目产出

项目效益(效果

合计

10.0

10.0

15.0

15.0

30.0

20.0

100.0

教育训练经费


30.




10

10

5

15

25

20

85

协辅警服装


25.




10

10

15

15

20

15

85

巡特警伙食补贴


4.32




10

10

15

15

30

20

100

禁毒工作经费


12.




10

10

15

15

30

15

95

看守(拘留)所经费(含人犯给养)


209.98




5

10

15

15

25

18

88

应急联动工作专项经费


6.4




10

10

15

15

18

15

83

特情费


11.




10

10

15

15

20

18

88

反恐工作经费


20.




10

10

15

15

30

20

100

省补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


242.




10

10

15

15

30

20

100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


10.




10

10

15

15

20

20

90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100.




10

10

15

15

20

15

85

办案业务费


30.




10

10

15

15

30

20

100

城区治安监控系统管理


110.




5

10

15

15

20

15

80

协辅警经费


1,437.4




10

5

15

15

20

18

83

业务装备经费-2020年中央和省级配套奖励性补助资金-民警服装经费


19.




10

10

15

15

30

20

100

业务装备经费-2020年中央和省级配套奖励性补助资金-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20.




10

10

15

15

30

18

98

业务装备经费-2020年中央和省级配套奖励性补助资金-其他


482.




10

10

15

15

28

15

93

公安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禁毒工作经费及协辅警服装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巡特警伙食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禁毒重大活动宣传费用2万;二是专用设备购置2万;三是执法办案等活动经费4万;四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人员市县负担每人每年2万,对加快民发展县(市、区)减半执行,我县4人共4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年初应设定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上报绩效目标表,合理设定各项评价指标,年末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客观评价项目绩效情况。

协辅警服装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辅警服装费以两年为周期发放,普通辅警1622元/人、特勤2113元/人,特勤75人(普通特勤50人、留置看护20人,警犬人员5人)75*2113/2=79237.5元,普通辅警215*1622/2=174365元,共计253602.5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测算不够精准,因为辅警人员变动性大,人员配备情况难以在年初测算得非常准确;二是《磐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磐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分类分级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有待更新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辅警管理制度,针对辅警转正,购买服装类别等制度进行完善;二是及时修订以上两个文件,加强辅警人员待遇等管理。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磐安县公安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