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黄银妹托老所:
你托老所《关于申请注销磐安县仁川黄银妹托老所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托老所关于注销磐安县仁川黄银妹托老所的申请,自接到本批复之日起,托老所停止开始清算以外的活动。
二、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磐安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5日
抄送:仁川镇人民政府
磐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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