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
转化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磐政〔2019〕88号)、《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磐政〔2016〕112号)、《磐安县县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磐科〔2016〕25号)规定,经审定,现将2020年度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资金(第一批)452.19万元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不断推进自主创新,提升科技创新绩效。
附件:2020年度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资金清单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磐安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0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经商局、金磐开发区管委会、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新城开发建设中心。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 2021年3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