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1144399L/2021-4406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11 |
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提升公路运输环境,确保公路桥隧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启用磐安县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届时将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自动称重检测,并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检测地点
(1)G351(台小线)K171+280M路段双向车道
(2)X602(磐新线) K5+300M路段双向车道
(3)X619(永磐线) K18+200M路段双向车道
(4)X621(怀万线) K39+200M路段双向车道
二、处罚方式
超限超载车辆所有人、驾驶员或管理人应主动到磐安超限运输联合整治点接受处罚;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电话、短信、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告知后30天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曝光, 对仍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或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将纳入失信“黑名单”。
三、处罚地点: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一楼处罚窗口(县城双溪口坑口村)
咨询电话:0579-84667537
特此通告!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