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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727743486582D/2021-4155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盘峰乡 | 生成日期: | 2021-02-03 |
一、总体情况
盘峰乡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结合我乡实际,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盘峰乡的工作更加的透明。
(一)完善公开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我乡专门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党政办成员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是及时按照新修订《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全乡政务公开总体安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二是推动信息平台建设。统筹运用政务公开网、微信等平台,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便利化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乡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四)落实监督保障。乡主要负责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进行限期整改,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公众能获取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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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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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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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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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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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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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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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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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为使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我乡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提高认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我乡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栏目和公开指南,增加信息来源,从而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网上公开的内容。
4.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盘峰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